什么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什么是国际经济法中历史最悠久的领域)

什么是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作用,是指谁的作用?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作用有几个: 第一、国家合作原则。

第二、国家主权独立性原则、 第三、经济交易平等原则。第四、公平交易以及履行交易原则。国际法的作用是平衡各个国家的经济贸易,提高国家之间经济贸易的公平和公证,降低国际之间相互的经济保护壁垒,提高全球合作。国际经济法主要指向是国家,国际经济法主要的针对对象也是国家,一般不会有个人和企业,除非主体国家和某企业与个人产生某种国际性经济纠纷。但是那也是暂时的,或者说是某种特定情况下。

国际经济法就业前景如何?

1、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就业挺不错的。2、国际经济法方向的学生毕业后以涉外法律事务为主要职业,可在涉外行政和司法部门、涉外经济贸易企业、涉外律师事务所、涉外司法案件等领域工作。  (一)国家法律部门、监管部门。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  (二)外交部、商务部、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馆、涉外机构、政府、行政事业等单位。如乌干达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三)国际贸易公司、进出口公司。  (四)国际商务公司、外资企业、三资企业、跨国公司中国分公司、境外中国公司等。  (五)国内民营企业、经济金融机构等。 (六)法律研究部门、教学单位等。3、可见毕业生的选择就业方向很多,并且薪资待遇也不错,就业前景很好。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是什么?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指国际经济法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国内渊源和国际渊源。国际渊源主要是国内立法。国际渊源主要包括:1.国际条约;2.国际惯例;3、国际组织的决议。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早在中世纪末期,欧洲主要商业城市就有一些关于国际商业交易的规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关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大量出现并具有了国家之间条约的形式。作为一门学科,国际经济法学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发展起来。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哪些?

(1)个人。

个人作为一般的民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2)法人。包括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是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也是数量最多的部分。(3)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具有法人资格,有些国际组织的决议、规定、原则、制定的标准合同已成为国际经济活动中各国遵守的原则和准则,成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之一。(4)国家。国家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除了直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之外,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还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有的特殊职能,即对经济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国际经济法教材?

《国际经济法(第四版)》是2014年6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余劲松、吴志攀。

内容包括:

第一篇 导 论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二章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第三章 国际贸易法概述

第四章 国际货物贸易法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六章国际技术贸易法

第七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八章 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与制度

第二篇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第九章 国际投资法概述

第十章 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

第十一章 资本输入国外国投资法

第十二章 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法制

第十三章 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第三篇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国际金融法概述

第十五章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与法律

第十六章 国际项目融资与国际债券的法律问题

第十七章 国际股票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 国际支付与结算法律制度

第十九章 国际金融监管

第二十章 国际税法概述

第二十一章税收管辖权与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十二章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第二十三章 跨国所得和财产价值课税冲突协调

第二十四章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第二十五章 国际逃税与避税

第四篇 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第二十六章 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十七章 国际商事仲裁

第二十八章世界贸易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

第二十九章 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的解决

主要参考文献 后 记

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区别?

(1).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主体不同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但是,在通常情况下,国际私法的主体只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不同。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一般的国际经济关系。而国际私法则是通过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来调整国际民事关系。

(3).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法律规范不同。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实体规范,也包括若干有关的程序规范。而国际私法仅由法律适用规范和有关法律适用的制度构成。

(4).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不同。

国际经济法是通过直接调整方法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法。但是,国际私法则是通过间接调整方法(即通过确定支配一定的国际民事关系的法律)来调整国际民事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