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野生动物保护!你应该知道这些
- 百科
-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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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我们曾经推送过的野生动物知识嘛,请看↓↓↓
普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野生动物保护!你应该知道这些~
方方
大山
那我们如何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呢?方方,你给说说吧
别急,方方这就给您继续说关于野生动物那些事~
方方
01我们能驯养繁殖它们吗? 根据“野保法”的有关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子代种源应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如果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罚款。同时,如果违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人工繁育,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案例】:在房山区某小区居住的张某某在未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屋内驯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一只,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张某某被处以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猕猴1只;2、并处野生动物价值1倍的罚款10000元。
温馨提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开始成为一种新“风尚”,特别是一些模样和种类特别的动物更是受到爱宠人士的追捧。请大家在饲养前做好“功课”,知晓该动物是否受法律保护,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办理好相关证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02我们能吃它们吗? 因为“野保法”目前只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动物以及“三有保护动物”的食用问题进行了规定,对除此之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没有进行严格规范。所以在疫情爆发之前,对蛇类、蝙蝠、老鼠等野生动物加工售卖的“野味儿”餐馆并不罕见。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乃至世界都造成了严重影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月24日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三有保护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至此,“像蝙蝠这种可能不珍贵、不濒危,但却潜藏着巨大人畜共患病风险的一般野生动物”也成为法律上禁止食用的对象。
滥食野味不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还存有健康方面的风险。大家千万不要为了一时口腹之欲而轻易尝试!
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来助力
根据我国《宪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指出:“依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野生动物保护属于其中第一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
因此,针对动物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若行政机关依旧不履职,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若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则需先进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如在公告期届满后无符合条件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将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当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时开展源头防控,在打击违法行为、监督纠正违法的同时,支持并协同行政机关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不断探索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和生态修复新模式。
最后让我们再看一个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
【案例】兰某某采摘草药期间,猎捕了1只白鹇(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和3只果子狸。之后,将猎捕的白鹇和果子狸出售给王某某。王某某又将白鹇和其中1只果子狸出售给翁某某。另调查发现,王某某还有非法猎捕、收购尖吻蝮、乌梢蛇共计6条和棘胸蛙45只等破坏生态的违法事实,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当地检察院就本案通过《检察日报》发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公告期满后,没有符合条件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随后,当地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王某某、兰某某对猎捕、杀害、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86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翁某某对其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所产生的生态环境损失62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案被公开开庭,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诉讼请求获得支持。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兰某某、翁某某履行了判决确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野生动物小科普】:果子狸(学名花面狸,“三有”保护动物)
【简介】花面狸为夜行性动物,喜欢在黄昏、夜间和日出前活动,善于攀缘。属杂食性动物,颇喜食多汁之果类;以野果和谷物为主食,也吃树枝叶,还到果园中吃水果,偶尔吃自己的粪便。肛门附近具臭腺,遭敌时会释出异味驱之。是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
到这儿
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知识就介绍完毕啦
不知您学得怎么样?
让房检君来考考您
课后题1
以下野生动物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是?( )
A.穿山甲
C.中华鲟
B.果子狸
D.娃娃鱼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C
2
以下可以供人食用的动物或动物制品是()
A.正规农贸市场买到的非常“野蛮凶猛”的大公鸡
B.听隔壁邻居老王说在山上抓到的“滋补神器”小青蛇
C.天天在电线杆上叽叽喳喳惹人厌烦的小麻雀
D.通过网络平台偷偷采购的“稀世珍品”蒸熊掌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A
3
以下不违反“野保法”规定的行为是()
A.为了保护庄稼不被破坏,在野猪、褐马鸡等野生动物经常出现的地方投毒
B.为纪念与女友交往三周年,一时兴起通过微商买了一对鸳鸯当做礼物饲养
C.给峨眉山景区里的猴子投喂食物
D.帮助好哥们儿在网上出售来路不明的象牙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C
来源:房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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