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之恩大还是养育之恩大(养育之恩比生育之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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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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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生育之恩大,还是养育之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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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伟大。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一年前还是一个女孩,把孩子生下来,便晋级成了母亲。这种生育之恩,是任何一个人都不应该忘记的,毫无疑问,当然是件很伟大的事。
而把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哺育、教育、培养成人,这种养育之恩,同样是任何一个人都不应该忘记的,同样是件很伟大的事。
我们每个人,绝大多数情况下,对自己同时具有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的,当然是自己的父母。是父母亲生育了我们,给了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是父母亲养育了我们,让我们懂事、成人、走入社会。所以,人们常说,父母之恩,当永生不忘。
不过,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有正常之情,也有非正常之情。只是,非正常之情不常见而已。那,到底什么才是非正常之情呢?
所谓非正常之情,是指一个人的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不同时都是自己的亲生父母。即所谓:生者非养,养者非生。
生育之恩,毫无疑问,当然是生身父母,即亲生父母,而养育之恩,则是养大自己的父母,即养父母。
这种情况的确存在,或者说,不少见但并非普遍。如此情形,那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到底哪个更伟大呢?这还真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假如亲生父母生下孩子后,便狠心把孩子给遗弃了,然后,养父母收养了孩子。这种情况,那毫无疑问,当然是养育之恩更伟大。
而假如亲生父母生下孩子后,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及自身无法克服的现实困难,导致孩子无辜遗弃了,或不得不把孩子送与他人哺养的话,这种情况,养育之恩当然是伟大的,而生育之恩同样也还是伟大的。
其实,人生一世,不管是生育之恩也好,还是养育之恩也好,两种恩情,都是伟大的,任何一种都是应该被记取的。
因为,树有根,水有源。而一个人,若是既不讲生育之恩,也不讲养育之情,那就真的枉为人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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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肓之恩重于山,养育之恩深似海。没有生谈不到养,没有养也不会成就鲜活的生命!
十月怀胎,血汗交融,父母给了生命。含辛茹苦,曰夜操劳,屎一把尿一把,养育让生命得到延续。
生与养都倾注了心血,付出了无私的关爱!
相比而言,现实中大凡有过被收养经历的人,对养育的认知深刻,感恩意识更为强烈一些。
我女同学小琴,小时候家里穷,孩子多,生活负担重,未满周岁就过继给了膝下没有儿女的伯父。
由于是直系亲属,又生活在一个城市,她与父母经常见面,分别称呼叔叔和婶娘,亲热劲与父母无异。
她成家的时候,伯父交待了实情。认了亲却生分了距离,心里总有一股别不开的劲。与亲生父母往来,礼数是不差,心却难相融。
她说,其实我也知道父母把我送人是迫于无奈,可心里就是不平衡,姊妹好几个,为啥送人的偏偏是我,太不公平了!
与同学小琴经历相似,发小大军早年也被父母送了人。只是没小琴那么幸运,抱养他的继父母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他知情自已的身世也是偶然听到了闲话,确认以后却很麻木,一点沒有认亲的意愿。
他说不是我不想找他们。心里没有,亲也不亲。凭空多个爹娘,我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就算他们生了我,可没有养育之恩,亲情也不完整,有缺陷的亲情不值得留恋。还想让我登门认亲,我不去找他们算帐就不错了。
生子不养是无奈,养育之情必感恩!人间处处充满爱,增进理解情可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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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专委特邀心理问答专家志愿者马景芬(头条号 马景芬):
马景芬,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擅长婚姻家庭、亲子教育方面的咨询与讲座。
您好!我是心理咨询师马景芬!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正常情况下生和养都同等重要,做为儿女无以回报父母生、养之恩。当然,全天下父母对孩子最朴素的情感就是希望孩子们“好好的”,生养孩子那天起他们也没有指望回报过。
弃婴、寄养或被人贩子拐卖的这些孩子,我个人觉得还是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的。
做为心理咨询师,我主要从心理学角来分析一下对一个孩子来说到底是生重要还是养重要?
从心理学角度看,一个人六岁前的人格已经基本形成,孩子性格的形成除了与遗传因素相关外,更多是与父母教养中特定的经历有关,父母的养育对孩子的性格、行为、品行的形成都有重大的影响。
所以,从这一点来说生孩子不难,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但是孩子的成长是漫长的,父母是要付出更多的耐心、爱心,本着做学习型父母的原则去养育孩子,所以养育比生育之恩更大。
无论从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还是母婴的依恋理论来说,一个孩子未来发展的好,人格完善、健全,内心安全感足,具有积极乐观、向上的动力,这些都需要父母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养育环境。
而父母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要有觉知和反思,学习做合格的父母,育孩子的同时需要育自己,付出的辛苦和精力可想而知。除了父母角色外,还要担负孩子的引领者、教练、老师、朋友、合作伙伴等等的角色。这样看来,生育的成本远远要小于养育的成本。
对父母永远怀有感恩之情,这是人性中最基本的闪光点。同时感恩自己与父母的缘分,不管是生育之恩还是养育之恩,缺少那一部分,都没有今天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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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之思和养育之恩哪个更大?毫无疑问生育之恩更大!一个简单的道理是生在前养在后生才决定了养,没有生养什么养谁?这是按先后逻辑来确定恩之大小。是一般的普遍规律。
但也有特殊的现象是养比生的恩情更大。例如《今日说法》中有一例案,说某婴儿才出生三个月被人偷去卖了,买的人无儿无女视若宝贝含辛如苦养大并送上大学毕了业有了工作。二十四年后由于科技发展先进公安把案破了让生父母和孩子团聚。孩子说养父母之恩大还是跟他们住一起,但生父母也是亲人会敬他们会常去看望。这就是养育之恩大的特殊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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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与养是一种义务与责任,按理说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因特定的原因有了生与养的分割,则毫无疑义是养的恩如山似海。
生,很多的“生”,不是单纯的为了生而生,甚至不少是意想不到的造成了“生”的结果。而养,则是一种有目的、有对象,甘愿付出而不图回报自视一种责任与义务的纯粹的“养”。可见,生的平凡,养的伟大。
当然,生而未养,是有着多种原因的,我们不能一概地界定生的“恩”的大小,甚至有无恩的机械判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生而未养,我们应多一份宽容与理解。而那些不负责任盲目“生”的父母、甚至未婚而生被弃的,当然是不可原谅的,更谈不上“生”的恩了。
未生而养的恩浩大,那是一种崇高的恩与养育之情,似山一般的高,海一样的深。养父母的恩崇高而神圣,作为养子女理应知恩而敬。
当生父母出现时,子女应该正确与理智的处理好两个父母的关系。我觉得,子女理应是养父母的子女,只能把生父母当着亲戚看待。如果因为生父母的条件好一点,盲目弃养父母,这是最伤养父母心的,我们应该慎之又慎。
总之,“养”的恩浩大,崇高而神圣,永远值得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