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判15年怎么办(朋友儿子犯罪判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家庭无力支付怎么办?)

网友提问:

朋友儿子犯罪判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家庭无力支付怎么办?

优质回答:

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会经常出现。

犯了罪,被判了刑,同时并处了罚金。如果家中无力支付,就要看被告人家里有没有其他的财产。如果有其他的资产,比如房屋,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当然,这个资产必须是被告人的,如果是其亲属的,或者被告人和妻子儿女只有一套房产,法院就不能强制拍卖。因为法院也不能因为执行罚金而使被告人的妻子儿女流离失所。

有一种情况值得警惕。有一些犯罪分子在作案后,为了规避财产刑,故意以离婚或赠予的方式转移财产。

前几天有媒体报道,11月12日,江西乐安县命案被害人家属及代理律师,向宜春市中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被害人家属希望法院判处曾春亮死刑,并索赔270余万元,还向法院提交了庭审直播申请书。根据曾春亮个人的实际情况,他坐了多年的监狱,刚出狱不久又作了案。估计他名下没有什么资产。即使法院支持了被害人家属的诉求,可能也不会收到实效。

其他网友回答

一人做事丶一人当。凭什么株连他人?

依我之见一一

"罚金",在我国是刑罚的一种。一人做事一人当,原则上"罚金刑"依法不得株连家人,原则上家庭无代他人缴罚金承担刑罚的法律义务。

一,什么是"罚金"?根据我国《刑法》第条的规定:罚金,是我国刑罚中的一种,除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比如"主刑"死刑丶无期徒刑丶有期徒刑丶拘役丶管制等,还应根据犯罪情形判处适当的"附加刑",如罚金丶没收部分或个人全部财产丶剥夺政治权利丶驱逐出境等。

二,"罚金刑"有些什么特点呢?根据刑法的规定有如下特点:1,适用的是《刑法》对构成犯罪的人的刑事处罚的一种,而非行政执法机关对一般违反行政法规的人适用的《行政处罚法》,2,针对的对象是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3,罚金刑作出决定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法庭(或合议庭)。

三,如前所述,既然"罚金刑"是我国刑事处罚的刑种之一,针对的对象具有"唯一性",即经法庭审理确认构成犯罪的人,而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罪责自负丶不得株连他人"的原则,就如俗话说的"一人做事一人当"依法就不得判决非犯罪之人的第三人(如家庭中的父母丶儿女丶兄弟姐妹等)为其承担刑事处罚的责任。

就本案而言法庭判处朋友儿子"主刑"有期徒刑13年,并处"附加刑"罚金。无论是主刑的有期徒刑,还是附加刑的罚金刑,刑罚处罚的对象依法只能是朋友犯罪的儿子,而不能连累其家人。

如何看待就如同本案说述"家庭无力支"呢?

依我之见:如果朋友的儿子已年满十八周岁,己是完全刑事民事责任能力之人,如果一旦对外涉及刑事民事纠纷,依法应独立承担刑事民事责任,其父母无为其支付"罚金刑"的义务;

如果朋友儿子如果己成婚成家,其"罚金刑"应从个人家庭财产中缴纳,而根据《民法典》关于家庭財产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夫妻共有。而本案"罚金刑"依法应由罪犯个人财产缴纳,或由其家庭夫妻共同财产中承担。当然,如果作妻子的有证据证明其夫罪犯及所得妻毫无所知,且从未将犯罪所得拿回家中共同使用,其家庭无义务代其缴纳"罚金刑"。

综上,"罚金刑"作为刑事处罚的一种,从"罪责自负"的角度看只能罪犯本人承担,从"家庭财产共同所有"的角度看,只要罪犯所得未拿回家中,罚金刑也只能由罪犯个人承担,而不能由"家庭无力"的成员为其连带支付。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其他网友回答

罚金属于附加刑,是犯罪分子被判处实刑(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时的一种附加刑罚。

法院判决的罚金必须得缴纳。如果不缴纳,会有什么后果呢?

如果罪犯不能在指定期限内缴纳,或者拒绝缴纳罚金,法院会采取强制追缴措施,对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会以拍卖等方式强制追缴。

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其减刑、假释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甚至不予减刑、假释。

如果当时无力缴纳罚金,或者隐匿财产不愿意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这个是没有期限的。

如果确实没有缴纳的能力,或者遭遇不可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罚金。法院在经过调查核实后,认为情况属实的,应当减少或者免除罚金。

我国刑罚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 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可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的追缴不能侵害罪犯配偶及其他亲属个人名下的财产,也就是说只能追缴属于罪犯个人名下的财产。

有人说,不缴纳罚金会影响以后的个人征信,这是一种没有根据的猜测,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不缴纳罚金会影响个人征信这方面的规定。法律只规定了可以强制追缴和随时强制追缴。

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当。罚金这项附加刑的原则也是不连累无辜,它只针对罪犯名下的财产。

说到“名下的财产”时不得不举个例子强调一下。

假如,题主朋友的孩子13年刑罚执行完毕释放后,法院一旦发现他名下有财产,不管这个财产是属于他个人的,还是替别人存取的,只要经过他的手,他签字画押了的,就会被认定为他名下的财产进行强制追缴。至于他给别人怎么交代,那是他自己的事。

题主朋友儿子被判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他本人没有财产,家庭无力帮他缴纳。

像这种情况,家属可以向法院递交减少或者免除申请书,经法院调查核实后,认为确实缴纳有困难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做出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的决定。

如果这个家庭只是暂时无法缴纳,法院有可能会减少罚金的缴纳数额,完全免除是不大可能的。

无力缴纳或者拒绝缴纳罚金会不会加刑?

答案是不会的。它只影响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减刑、假释。

但是,如果罪犯被判处的是缓刑,比如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他有缴纳能力却拒绝缴纳或者藏匿资产的行为,这种情况下,缓刑有可能会变成实刑,要在监狱里把这三年刑服完。

接下来,题主的朋友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向法院递交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的申请书,在申请中应当表明家属想积极帮其缴纳的态度,写明家庭中切实存在的困难,或无法如期缴纳的原因。

法院在经过调查核实后,会给他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其他网友回答

首先交不起罚金,就不可能获得监狱提请的减刑,这就这就意味着要把牢底坐穿,坐满13年,不过有三个办法来逐步解决,一,申请家庭困难,延迟缴纳罚金,二,分期缴纳罚金,三,刑期结束回到地方通过双手劳动,用自己劳动所得,逐步把罚金还清。

其他网友回答

可不与支付,家庭本身就无法律上的支付义务;裁判生效法院穷尽一切手段无法执行的,会向监狱移送“无财产可供执行”文书,服刑人员据此才可以减刑。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朋友儿子犯罪判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家庭无力支付怎么办.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