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出路(乡镇有自收自支编制吗)

网友提问:

自收自支的乡镇在编人员何去何从?

优质回答:

很明确的告诉你,对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家已经明确 了政策:转企或者撤销。人员转为企业员工或者下岗、提前退休,而且很多地市的乡镇已经明确了:今后乡镇不再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面我具体讲一下:

2018年初,南昌市启动生产经营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已经明确了三种方式:

1.对具备市场竞争能力、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单位,将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采取国有独资、混合所有制、私营等多种形式转企改制。

2.经济效益一般,但具有发展潜力,转制后能够激发活力、正常经营的,稳妥推进转企改制。

3.职能消失或严重弱化,或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以及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的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予以撤销,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早在2011年,南昌市已经明确了今后:“乡镇今后不再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对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后,人员怎么安置,也是分为三类:

1. 单位转为企业的话,人员也就变为企业员工了。人员的工资发放等福利跟企业的经营情况挂钩,这个政策有人欢喜有人愁吧,对于经营效益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来说,他们很乐意转为企业,因为转为企业以后他们的工资会涨不少的;但是对于经营效益一般或者不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来说就有点悲催了,工资可能会降,而且没有编制了,铁饭碗被砸了,如果往后企业效益不好破查倒闭的话,他们也就下岗了。

2. 单位撤销,人员下岗。《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引导和鼓励原站所人员自愿转换身份,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退出财政供养序列,参与市场竞争。”国家给的政策是这样,但是具体给多少补偿金?怎么给?各地市没有统一的标准。还有一项规定是:“分流人员领取生活费,退出编制管理,进入各乡镇成立的中介性质的财政服务中心,通过开展中介服务获得相应的报酬。”

3. 提前退休。国家给的政策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涉及的事业编制人员,如果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可以给其办理提前退休。而且办理退休后基本待遇不变,由转企单位发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停缴各项社保保险费,停放基本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对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实行全员保险后由社保机构发放其退休养老金。

乡镇机构改革比较复杂,各地市的政策都不相同,上述只是我个人了解到的乡镇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改革情况,肯定还有其他改革政策,欢迎大家跟我私信探讨。

其他网友回答

乡镇站所都是财政全额发工资福利,站所人员县局归口,基本没事不上班拿工资。越改财政支出越多。

其他网友回答

自谋高就,该打工的打工该种田的种田。

其他网友回答

变成企业的职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