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四大类别)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据统计,地震中95%以上的人员伤亡都是由建筑物受损倒塌所致。正所谓“伤人的不是地震,而是倒塌的建筑物”,因此,减轻地震灾害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做好建筑物的抗震设防。

抗震设防主要对建(构)筑物而言,是加强建(构)筑物抗震能力或水平的综合性工作。抗震设防要求就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也可以称为防震标准。专业术语表述为:抗震设防要求系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的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动参数或地震烈度。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是现阶段减轻地震灾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是实现和细化建筑抗震设防目标的规定。我国建筑抗震设防的总体目标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然而,不同建筑的使用功能不同、在国民经济和地震应急中的作用也不同,应该区别对待。

目前,我国将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1.特殊设防类(甲类)

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

特殊设防类建筑应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采用抗震措施,应依据地震安评结果采用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地震作用。
2.重点设防类(乙类)

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重点设防类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确定地震作用,并提高一度采用抗震措施。
3.标准设防类(丙类)

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采用抗震措施和确定地震作用。
4.适度设防类(丁类)

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适度设防类一般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确定地震作用,可适当降低采用抗震措施。

这就是我国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显然,抗震设防标准是依据设防烈度和结构重要性分类确定的,是考虑不同建筑的规模与功能、重要性、震害后果等因素、权衡经济性与安全性的综合风险决策;旨在合理使用建筑资金,减轻地震灾害。

抗震设防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设防标准有逐步提高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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