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谁是麦田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笔记
这本书我初中就买了,一直没有看完。当时我是个死读书的无聊货色(当然现在也是),看到这种痞帅痞帅的书,觉得不合胃口。后来陆陆续续的读了几页,也没有看下去。直到近期突然迷上了它,如饥似渴的读了好多遍,才开始慢慢的从里面悟出一点东西来。名著可能不是那种看起来很爽的书,但是肯定是那种越看越爽的书。
这本书其实就是讲一个小孩子青春期叛逆的故事。想想,有这么一个人,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说祝你好运的人,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是不是觉得这样的形象有些熟悉,甚至像某个叛逆时期的自己?大多数人在读完这本书后,或多或少都会在主人公身上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
这本书被封禁了很久,也被吹捧了很久。它只是一本小说,不值得往死里宣传。外国佬就是少见多怪。换个角度看,其实我更愿意认为,这本书更多是一本教会我们怎么面对成长的作品。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作者塞林格,1919年出生在纽约曼哈顿一个富裕的家庭,和他笔下的主人公霍尔顿一样,都是有钱人的孩子,所以就有了更多的资本。他在学校是一个十足的差生,中学的时候被好几所学校开除,其中就包括纽约著名的大学预科麦克伯尼学校。
有些无聊的评论家据此认为小说中的潘西中学其实就是以该校为原型。塞林格实在是烂泥糊不上墙,于是父亲就把他送到了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军事学院严格管教,总算在1936年混了个毕业证。后来读大学也不长进,在纽约大学待了一个月就辍学了,然后跟着父亲学做生意,也不是那块料。
他的人生转折点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夜校,在这里塞林格选修了一门短篇小说的课程,遇到了一个很好的老师——《纽约故事》杂志的创刊人和主编,他把塞林格带入了文学殿堂,并很快崭露头角。不过塞林格真正出名是在1951年发表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后,不到两周时间,这本书就登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首位,变得家喻户晓。
(塞林格资料图)
成名给他带来了令人艳羡的名利,也惹来了很多麻烦,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围绕这部小说的道德标准的争议。既然是写给青少年读的书,这个主人公就有点叛逆了,实在是不算什么行为楷模。这个人好吃懒做,不学无术,满嘴脏话,抽烟喝酒,甚至悲观厌世,用现在的时髦术语,就是充满了负能量的坏书。
塞林格实在不堪其扰,最后就干脆隐居到新罕布什尔的一个偏僻的地方,从60年代开始隐居,一直到2010年去世。他对自己的住宿严格保密,拒绝任何采访。我在网上搜索到的最酷的作家照片,就是隐居中的塞林格,不穿衣服坐在行李箱上,聚精会神的用汽车后备箱当桌子,在上面有机械打字机写作。后来有人说这个照片不是他。哇靠!
作为一个特殊的人,理所应当有一些与众不同的怪癖。(以下均为各种途径搜集的八卦,不作为严肃内容)第一,塞林格禁止中国出版社在《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中译本封面上有任何的插图。封面上除了书名、作者和译者名之外什么都不让放,而且不允许有译者前言或者是译后记。如果能买到译林出版社的孙仲旭翻译的那个朴实无华的书,千万别投诉是盗版书。
第二,塞林格禁止任何媒体重新刊登他在1941年到1948年间发表了早期的短篇小说。大概是他觉得那段时间他不成熟,写出来的东西太丢人了。除了1951年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外,最为读者熟知的还有1953年出版的《九故事》,这是一部短篇小说集,主要是发表在纽约客之类杂志上的,这是赛林格觉得真正拿得出手来的东西。对于出版商来说,最喜欢的不是印作品,而是印八卦,特别是人家活着的时候不让说的东西,死了之后就开始扒隐私,聊八卦,反正人家也不会从坟墓里跳出来理论了。
第三,塞林格禁止将他的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所以直到现在我们有三四个版本的电影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但是没有一个电影版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据说他早年曾经允许将《九故事》中的一篇改成电影,但是票房惨淡。拍出来的电影没人看,这个老兵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于是从此以后,塞林格一律回绝任何影视改编。
第四,塞林格隐居的时候迷上了东方宗教。据说他生活过得相当的怪异。军旅作家乔伊斯梅纳德出版的回忆录里,声称她在上世纪70年代就读于耶鲁大学的时候,曾经给塞林格这个富二代当了8个月的情人。但是这个富二代每天打坐参禅,每天就吃瓜子,吃半生不熟的羊肉,她实在受不了才分手的。塞林格的女儿讲她的父亲半个世纪的隐居生活中风流韵事不断,而且对禅宗、印度教、基督教等都充满了狂热。其实他就是一个神经病。
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经历就是二战。塞林格是个老兵,他在1942年至1945年期间在美军陆军通信兵团,参加过血腥无比的美军奥马哈海滩登陆战,解放达豪集中营和让盟军伤亡惨痛的突出部队战役,获得了5枚战斗勋章,有评论家指出,尽管塞林格后来的作品中,鲜有提及二战这些残酷的场景,但是作家在战场上亲身体验的人类浩劫,成为他内心无法磨灭的创伤,这些创伤又以隐秘的方式进入到潘西中学那个男孩的心灵深处。我也不知道对不对。
在二战的枪林弹雨中,塞林格一直没有忘记写作,他将便携式打字机放在吉普车上,有空就给他追求过的美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剧作家尤金奥尼尔的女儿写情书和一些短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充满了负能量,但是他来自一个亲历过20世纪最恐怖的灾难的人,一个见过人类文明最深的伤痕的人。他的心理有点不正常,我们可以理解吧。
那么,为什么《麦田里的守望者》会在美国产生如此巨大而持久的影响呢?
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有关。太平洋战场让美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是和欧洲、亚洲相比,美国本土几乎毫发无损。经济高速增长,物质主义和消费文化成为了主流价值观,同时艾森豪威尔这样的二战英雄当上了美国总统,美苏冷战紧张气氛又日益高涨,整个美国社会处于一种令人窒息的文化保守主义当中。换句话说,这是一个经济富足生活无忧的时代,但同时也是一个乏味无趣,戒律森严的时代。类似我们刚改革开放那个时间段。
《麦田里的守望者》在这样的一个文化环境中出来,给那些父权文化下困顿的青年人一剂强心针,迅速成为同龄人的文化偶像。因为它代表的是叛逆和反体制的精神,他对那个笼罩在物质消费和虚假的爱国主义的美国社会的厌恶,在当时的年轻人当中有极强的共鸣感。他反戴着红色猎人帽,抽烟,讲下流的话,在接下来的十年出现更多更具影响力的文化运动,比如运动反战游行,嬉皮士,都是从小读《麦田里的守望者》长大的。
这个东西就像我们小时候喜欢看古惑仔一样。50年代的美国青年有多么热爱和模仿这本书,家长和老师们就有多么痛恨这本书。这本书里面有太多的脏话,以至于翻译的时候经过了一定的文明处理,不然都不让出版。50年代美国和我们刚过那十年文化气氛差不多,一本青少年读物有这么多的脏话是不可思议的。所以,很多美国家长和学校的图书馆都将这本书列为禁书,可是越是不让看,越是看得爽啊!
中国早在1963年就有施咸荣先生的译本,后来译林出版社90年代购入了这本书的独家版权,然后有了孙仲旭的译本,从2012年第1次印刷到2017年,重印了15次。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文坛出现的那些先锋派小说家很多人都受这本书的影响。看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里面的主人公,就明显承认塞林格是他读大学的时候最为钟爱的外国作家。
八卦了这么多,用一句话概括,这部小说讲的就是一个16岁的问题男孩,在圣诞节之前的三天三夜发生的故事。故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讲述了霍尔顿因为成绩不好与宿舍同学斗殴,然后逃离潘西中学的经历。后半段讲霍尔顿在纽约大都会的各种历险。(未完待续)

 

谁是麦田的守望者?
今天是立春,
祈福一下,希望2020的春天扫走一切阴霾,一切上正道,带给我们有迹可循的幸福与安全:
你以恩典为年岁的冠冕,你的路径都滴下脂油,滴在旷野的草场上。小山以欢乐束腰,
草场以羊群为衣,谷中也长满了五谷。这一切都欢呼歌唱。
首先,向所有奋战在疫情一线的医务工作者、科学家、保家卫国的人们警察致敬!
现在,窗外是沉静下来的又一个夜晚,一切恰到好处。坐在电脑旁,享受季节轮回、食物、细微扑到面庞的凉风,一杯碧螺春的清香。
所有时间在蔓延,幽微瞬间,带来的光亮,使我们有耐心在落寞的世间继续行走。这个光亮与安宁,是那些窗外日夜奋战的人们,赐予我们的。
他们是“麦田的守望者”。
我手头这个版本的书,是20年前,带学生到浙师大参加夏令营时买的,6.5元一本(现在应该时绝版了吧)。直到昨天,无意用手指尖在书架上一排排浏览挑选,薄薄一本,竟跃入眼帘,就是它了。
密密麻麻的字,一连两天,看得我眼睛辣疼,又是一本沉重而伟大的书,虽然是薄薄的。
【Book Review】
“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了,他在街上游荡了三天两夜,最终决定去西部谋生,但最后又没有去。”整个故事就这么点事儿,作者写了十几万字。
名不副实。
通篇都是脏话,事事不爽又处处碰壁,看谁都是伪君子或蠢货,他厌弃这个世界最终决定逃离,但在面临质变的时候又退缩了。
热爱生命,努力生活的人,会本能地厌弃这本书。走在阳光里的人,很难理解那愤怒与迷茫。
这本书的受众不会是那样的人。
对相反的人来说,当他们感觉到疲累,感觉到厌倦整个世界的时候,知道有一个人和他们一样,哪怕只是一个虚拟的人物,那也是一种慰藉。
一种于事无补的慰藉。
《麦田守望者》虽写美国少年的故事,但我们何尝不渴望那一大块大片的麦田呢。人到了成年,有时常常想起童年的情景,那些属于个人的欢乐世界,可现实中,人们又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去破坏他人的世界。所以,塞林格的梦想实在不只是说给儿童说的,也是说给成人的,他说出了一个成人的童话。这种永恒的情感是人类共通的一种本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片那样的麦田。记住塞林格、记住麦田的守望者,让那些还没被这个混浊世界所污染的天真的孩子自由奔跑,随意放肆,去他们想去的地方,而自己就做那么一个守望着,让他们随性奔跑,自己就是那个看着不让他们掉进悬崖的人,让他们的自由洒脱,天真烂漫得以留于世。
每个人曾经都有幻想过自己成为守望者的样子,你愿意做麦田的守望者吗?
此时,谁又是我们麦田的守望者呢?
【关于作者】我想,塞林格是一个真正的小说家,或者一点也不夸张地说,他比很多作家要纯粹地多。从他一直以来的写作(每天坚持写作,然而在1965年之后就不再发表作品),从他的生活(获得成功后便逃离纽约,开始隐居,1980年后不再接受任何采访),他的固执(他说“一个作家的面孔应永不为人所知”并决不公开露面)就可以看出他对写作的忠诚度。
功成名就的塞林格最后选择隐居,常常不为世人所理解。他要的是完全消失,在公众的视野里,在公众的关系里,他希望在日常生活的寂静中找到属于心灵的终极式安宁与纯净。所以他选择了禅宗这样的东方思想作为自己的精神归宿。而这,实际上也是霍尔顿这样的人最终可能找到的最好的结果。
【中英文摘录】
他说的是,“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
麻烦就在这里。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宁静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并不存在。你或许以为有这样的地方,可你到了那儿,只要一不注意,就会有人偷偷地溜进来,就在你的鼻子底下写了“X你”字样。
“我还以为是“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呢,”我说。“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学校里全是伪君子,你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学有所成之后买辆他妈的凯迪拉克。然后他们让你觉得足球队输了你得表示伤心,你要做的就是整天聊女孩,酒还有性。再说人人还在搞下流的小集团,打篮球的抱成一团,天主教抱成一团,那帮混账的书呆子抱成一团,打桥牌的抱成一团,连那些参加他妈的什么混账读书会的家伙也抱成一团。你要是聪明点儿’t get soaked to the skin or anything, but I stuck around on the bench for quite a while. I got pretty soaking wet, especially my neck and my pants. My hunting hat really gave me quite a lot of protection, in a way; but I got soaked anyway. I didn’t care, though. I felt so damn happy all of sudden, the way old Phoebe kept going around and around. I was damn near bawling, I felt so damn happy, if you want to know the truth. I don’t know why. It was just that she looked so damn nice, the way she kept going around and around, in her blue coat and all. God, I wish you could’
嘿,雨开始下大了。是倾盆大雨,我可以对天发誓。所有做父母、做母亲的和其他人等,全都奔过去躲到转台的屋檐下,免得被雨淋湿,可我依旧在长椅上坐了好一会儿。我身上都湿透了,尤其是我的脖子和裤子上。我那顶猎人帽在某些部分的确给我挡住了不少雨,可我依旧淋得像只落汤鸡。不过我并不在乎。突然间我变得他妈的那么快乐,眼看着老菲比那么一圈圈的转个不停。我险些儿他妈的大嚷起来,我心里实在快乐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么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好看极了。老天爷,我希望当时你也在场。
’t ever tell anybody anything. If you do, you start missing everybody.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起每一个人来。
’d do was, I’d pretend I was one of those deaf-mutes. That way I wouldn’t have to have any goddam stupid useless conversations with anybody. If anybody wanted to tell me something, they’d have to write it on a piece of paper and shove it over to me. They’d get bored as hell doing that after a while, and then I’d be through with having conversations for the rest of my life. Everybody’d think I was just a poor deaf-mute bastard and they’
我又想起了一个主意,打算到了那儿,就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这样我就不用跟任何人讲任何混账废话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说什么,他们就得写在纸上递给我。用这种方法交谈,过不多久他们就会腻烦得要命,这样我的下半辈子就再也用不着跟人谈话了。人人都会认为我是个可怜的又聋又哑的杂种,谁都不会来打扰我。
学校教育还能给你带来别的好处。你受这种教育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发现自己脑子的尺寸,以及什么对它合适,什么对它不合适。过了一个时期,你就会心里有数,知道象你这样尺寸的头脑应该具有什么类型的思想。主要是,这可以让你节省不少时间,免得你去瞎试一些对你不合适、不贴切的思想。你惺僵就会知道你自己的正确尺寸,恰如其分地把你的头脑武装起来。
你这一辈子大概没见过比我更会撤谎的人。说来真是可怕。我哪怕是到铺子里买一份杂志,有人要是在路上见了我,问我上哪儿去,我也许会说去看歌剧。真是可怕。因此我虽然跟老斯宾塞说了要到体育馆去收拾东西,其实完全是撤谎。我甚至并不把我那些混帐体育用具放在体育馆里。

当你无精打采的时候,人们总是会说到兴头上。
’m always saying “Glad to’ve met you” to somebody I’
我经常要对别人说“很高兴见到你”,尽管我见到他们根本不高兴。
“可我想,你一旦弄清楚了自己要往哪走,你的第一步就是应该在学校里用功,你非这样做不可。你是个学生——不管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你应该爱上学问。而且我想,你一旦经受了所有的维纳斯先生和他们的‘口头表达’课的考验,你就会发现——” “你就可以学到越来越多的知识——那是说,只要你想却,你肯学,有耐心学——你可以学到一些你最最心爱的知识。其中一门知识就是,你将发现对人类的行为感到惶惑,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是第一个。在这方面你倒是一点也不孤独。你知道后一定会界的兴奋,一定会受到鼓励。历史上有许许多多人都像你现在这样,在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有过彷徨的时期。幸而,他们中间有几个将自己彷徨的经过记录下来了。你可以向他们学习——只要你愿意。正如你有朝一日如果有什么贡献,别人也可以向你学习。这真是个极妙的轮回安排。而且这不是教育。这是历史。这是诗。”

女人的身体就像一个小提琴什么的,得有个出色的音乐家来演奏才行。

如果一个人对这些事情懂挺多,你要发现他是不是蠢蛋还得花点时间。
’s late? 如果一个漂亮女孩来见你,谁他妈关心她迟没迟到?
’t like to have an intellectual conversation with you unless they’
除非他们自己掌控局面,这些高智商的人都不想跟你进行高智商对话。
’s at least funny once in a while… what really knocks me out is a book that, when you’
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书里起码有让你觉得有趣的东西……让我真正喜欢的书是这种,当你读完,你希望这作者是你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如果你想,你可以随时给他打电话。
(以上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在小说中,霍尔顿几乎事事看不惯,只相信孩童身上还存在着天真。他希望能以保卫这种天真为职业(也就是,做个麦田守望者)。
有一段印象深刻的描写: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的长不大的孩子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一圈又一圈。霍尔顿想:“我险些儿他妈的大叫大嚷起来,我心里实在快乐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么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
这段描写,真他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