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建:“文学”词变:现代中国的新文学创建

徐新建:“文学”词变:现代中国的新文学创建
本文原刊于《文艺理论研究》2019年第三期,此系节选稿,阅读全文请点击文末二维码。
【作者简介】
徐新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文学人类学、比较文学与多民族文学与文化研究。
“文学”词变:现代中国的新文学创建
【摘要】晚清民初以来,在“西学东渐”及本土变革的推动下,文学被逐渐视为唤起人心、改造国民乃至塑建国家的利器。形形色色的改良派、革命家、“新文化运动”发起人等均投身其中,呼唤文学,从事文学,重建文学。一时间,“文学”成了汉语社会频繁使用的重要概念和术语,与之相关的各种实践也四方呼应,遍及朝野。作为西学东渐的观念产物,“文学”一词应运而生,并对此后的文学创建起到重要的转型和奠定作用。在一百多年的演变历程中,汉语的“文学”已由“关键词”变成了“结构词”,从而为西风东渐交汇下汉语表述体系的结构转型发挥新的分类作用。践行者们一边把小说、诗歌、戏剧等不同的载物投放到文学词筐之中,同时也在对词筐进行各取所需的伸缩调整,组合出“古代文学”“当代文学”“汉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世界文学”以及“民间文学”“口头文学”等各种各样的新概念及至一次接一次的新变革。
【关键词】文学;词变;现代中国;新文学建设【节选】
结语:用汉语“新词筐”承载中国“新文学”
总而言之,作为名词,“文学”具有名词共有的属性。汉语“文学”在先秦文献里就已出现,经历代人们的使用之后,变成了今日社会中被高频率使用的词汇类型。明清以后,受西学东渐影响,文学发生了较大的语词变异,亦即笔者所称的“词变”。在西方传教士、日本汉学家及晚清留日学人的交互作用下,“文学”始与英语的“律德来久”(literature)关联对应,渐变为后者的译介符号,也就是变为《汉语大词典》收录的第八义项后面的新添之物。
此后,“文学”借外来词之力使原本的汉语古义逐渐隐退,同时用“以语言塑造形象来反映现实的艺术”(罗竹风主编 1542—43)“艺术地表现思想和感情的文字”(陈穆如 9)乃至“游戏的事业”(王国维 1)“苦闷的象征”及一种“更远离物质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恩格斯 249)或“于人生很切要的一种工作”(“文学研究会宣言” 127)等现代新义填充。其中,通过对既有词符的占据,让具有外来新义项的“文学”一词在literature隐含能指促进下——播向社会,继而派生出标志新思想、新事物的多种能指,在实践中促成了一项影响广泛的宏大事业。
晚清以来的汉语词变并非一朝形成,也不仅限于“文学”,而是与诸如“科学”“民主”及“国家”和“革命”等新词一道,此起彼伏、相互交替,汇集为波涛汹涌的语言大潮。这样的词变一方面改写、重装或替换旧有词符,甚至以新瓶装旧酒的方式反推往事,重写历史;一方面又朝向当下,将新义项转为新所指,不断催生对现代中国的整体改变。也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晚清词变后的“文学”一词便在频率增强的使用中,显示出越来越多的群体政治特征——不是朝向社会就是关涉国家,与此同时则与本有的个体面向日趋远离,也就是即便意指作为“语言的艺术”时,文学更多的意味着与政治群体——党派、民族、国家关联的宏大事业,而较少被视为单一的个人行为。
在语用学意义上,如果可借物象来比喻的话,每一个词都是语言编织物,彼此的词义皆不自明,要依赖语词间的相互印证才能产生。“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样的义项,等于说“A是B的C”。于是,为了理解“文学”,你就需要掌握“语言”和“艺术”的含义,也就得进入彼此互证的语词循环,即用语词解说语词。在这样的循环中,每个单词都是语言编织的容器,能够对事物及意义加以装载或覆盖,而不只是像“能指—所指”理论所说的那样,仅仅表达单一直接的对应。
语词编织物的正向功能可称为“词筐”,作用是为需要表达或有待新生的事物及意义提供承载空间,通过语词符号获得命名,也就是成为人际交往中合法及有效的现实存在。另一方面,若把编织好的“词筐”反过来使用,用以覆盖既往的存在物象,体现的功能则可称为“词套”。
在晚清词变的过程中,这种“词筐”与“词套”的功能在“文学”一词的转换里几乎同步地体现出来。当作“词筐”时,使用者便依照“文学”的新词义而把小说、诗歌、戏剧及散文等类别装入筐中,同时将不被视为“文学”的类型剔除出去。而当作“词套”时,“文学”之筐便被翻转过来,将腾出的空间套向被认为需要涵盖的即存事物,比如从诗经、楚辞到唐诗宋词直至明清唱本小说等在内的古代文典,以此汇集出前后贯通的(中国古代和近代)“文学史”。在前一功能里,由于词筐乃新造之器,里面的承载之物最初会显得空空如也,于是产生加紧创造以确保载满的需求动力,而这,也就为新诞生的“能指的文学”呼唤等待出场的“文学的所指”开拓了空间,也就是为标志着新艺术、新思想的社会实践提供了登台的前提。
在这意义上,古语“文以载道”实为语言学命题,作为其根基的,则是“词以承物”。这样,由语词编成的“词筐”成形之后,一旦置于社会生活的交际空间,还会转化成能为思想创新提供用武之地的“词场”——语词的场域。对新词“文学”而言,这样的“词场”已不仅只是去遮盖杂乱的既往旧物,或单单把有限的新物装入筐中,而是具有无限可能的观念舞台和思想阵地,让形形色色的社会在其中发挥创造,构建以“文学”为名的新理想、新主张,以此营造改变历史、影响国民的“文学世界”和“文学时代”。
于是,经晚清词变后的汉语“文学”就这样一步步与西方的literature关联在一起,汇入多语言、多能指的全球表述,亦即并列到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世界文学”之中。与此同时,由于新开辟的“文学”词场仍保留着固有的汉语特点,还能在自身语言传统中伸缩变形,故而就像其他非英语的系统一样,隐含着对literature译用后再作补充和挑战之可能,从而为创造普适于人类全体的“文学”共名——如果需要并可能的话——提供汉语的贡献。
检讨一下晚清词变中用“文学”对接英语literature的做法,应当说有利有弊。如果以该词在英语中的狭义所指——belles-lettres(美文、纯文学)为准,更接近的汉词似乎应选“艺文”而不是“文学”。“艺”“文”二字,既恰好与belles-lettres对应,与古汉语“艺文志”等既往用法又不至于离得太远,而且以“文”为词根,以“艺”作限定的指向不仅使“文”的意涵得到突出,同时也避免了与“学”相连的误解。遗憾的是,这样的努力在晚清后虽有周氏兄弟及郁达夫等做过尝试,可惜效果不显。其中缘由,或许是因为在强调文以载道的汉语传统中,就像民间的“诗”要被编纂为“经”一样,从艺的“文”敌不过治世的“学”。对此,亦有学者做了相关论述,认为将已经失去“学”之含义的“文学”一词在现代汉语中与literature对接定型,“真正的原因也许是‘学’通向中国文化的文的体系”(张法 27—36)。的确,在晚清词变的大格局下,由于受到“数学”“化学”及“群学”“哲学”等的整体映照,选择用“文学”指代“语言的艺术”,显然已造成了解读上的干扰和误会,难怪时至今日仍有人坚持认为这样的用法是一个“语言错误”。
无论如何,用“文学”与literature对应,同时体现了汉语词变中的妥协和进取。在此意义上,与“维他命”“巧克力”及“番茄”“蒸汽机”乃至“律德来久”等都不同,与其把晚清词变中的“文学”简单列为“外来词”(物)或“翻译词”,不如视为“对译词”或“组合词”(物)更恰当。它在实质上已成为汇集了英汉古今多层词义的复合体和对应物。一方面,作为具有新意涵的总名,“文学”将诗歌、小说和戏剧等囊括为一体,并入到“艺术”之中,开启了“小说救国”及“以美育代宗教”等现代面向,同时又通过把屈原、李白、关汉卿……与歌德、易卜生、莎士比亚那样的域外作家一并装入“文学之筐”而使本土创作获得融入“世界文学”体系的对等身份;另一方面,由于汉语新词对“学”字的暧昧保留,又使已被视为艺术门类的文学继续沿袭“理”和“道”的面向,从而拥有高于其他艺术门类的掌控特权,以至于在后来的汉语中容许“文艺”——“文学艺术”之简称这样的矛盾词组出现。
总体说来,汉语“文学”在晚清发生的词变,还反映出特定的时代之需。一方面,受西方艺术观念及literature自身的词变影响,“小说”由汉语传统的“说部”边缘陡然转到中心,开始取代“诗”的宗主地位;另一方面则是在语言(白话)、诗文、小说等门类都纷纷转型之后,需要一个更高层级的语词范畴将它们总和起来,以获取更为集中的总体力量。于是,“文学”新义项应运而生,赢得了出场之机,进而在“诗界革命”“文界革命”“小说界革命”之后作为总括性范畴,引领出更上一层的“文学革命”。然而也正因如此,作为囊括诗歌、小说、戏剧等门类之总名的文学,其实只具有抽象的词义,好比名词的名词,与实际事物不能产生具体对应。在实际生活中,你可以听一首歌、写一篇诗、看一出戏或买一本小说,却无法听、写、看或买一个文学。作为抽象名词,文学在社会生活中找不到切实的对应物,是不存在的存在。因此,相比诗歌、小说或戏剧而言,文学的词义更不宜界定,于是留下了更大的解说空间和实践余地。
此外,作为组合了英汉古今多重意涵的组合名词,“文学”还具有中间性,既代表小说、戏剧和诗等次级门类的组合总名,又只是上级范畴——“艺术”的种属之一,因此一方面它的种类意义需要由“艺术”决定,一方面文学内部的小说、诗和戏剧等门类又各有所指。这样一来,作为“中间词”的文学便被悬在半空,其意涵不由自己,无法自明,只能靠位于两头的“艺术”和“小说”“诗”等的出场方可相对显现。于是,文学的词义往上看可被视为“语言的艺术”,朝下说则相当于“小说、诗歌、戏剧……的总和”,因而不但要随世人对“艺术”的界说而定,而且依赖于“小说”“戏剧”等门类的各自阐发。在这意义上,福柯揭示的“文学是一个悖论”即得到印证。所谓悖论,是指文学存在于“文学是什么”的问题中,而且尽管没有年龄,又还可因“文学”一词的出现而回溯性地存在几千年了(福柯等 82)。
由此可见,晚清词变的整体运行中,文学已由“关键词”变成了“结构词”,从而为西风东渐交汇下汉语表述体系的结构转型发挥新的分类作用。对于本土既有的诗、小说、戏剧(戏曲)等类别而言,文学之新,并不新在内涵意义上,而在于为进入全球体系的汉语中国展开(西学主导的)跨文化对话提供一套不同于从“言语—德行—文学—政事”到“四书五经”“经史子集”的分类方式。在这样的方式中,文学以小说为核心,把诗歌、戏剧等创新组装为一体,整合为艺术的重要部类,以便在被新知识、新话语再度视为整体的社会系统中发挥必要作用。晚清以降,与“文学”相似和对应的“结构词”还有许多,例如“社会”“国家”“意识形态”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然而与同期涌现的另外一类可称为“意义词”的“人文”(humanities)“自由”(freedom)等相比,作为结构词的“文学”更多负载的是工具功能,尚不具有突出的意义取向,因而起不到与意义词相当的价值作用,甚至缺乏西学话语中有关艺术能使人抵达“自由的自我实现”,也就是从康德“为自身立法”到席勒“自立游戏规则”那样的意涵及境界,亦即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总结的“审美乌托邦”。正因如此,便可理解为何汉语世界不但对于“文学是什么”的论争容易困在结构表层,而且就“西学东渐”意义而言,近代之后仅靠结构词为基础而缺少相应价值配套的“文学革命”会格外艰难。这就是说,文学是需要意义并表现意义的,但文学本身不具备意义,需要与其他的观念和思想搭配方可完成,否则就只是空洞的词筐。
哈贝马斯
通过对晚清词变从语词、语义和语用相互关联的过程辨析即可见出,包括“文学”在内的语词含义非但不是圣人独创或由词典定夺,并且也不是自古如此,四海一律。无论汉语还是英语,与其他众多表达和指涉事物的语词一样,“文学”的含义由每一个使用者支配并在众力交互的实践中达成。人人皆有界定和解说“文学”的可能和权力,也就是都可以用自己的语言编织文学之筐并承载所需之物。作为词符,你可选用汉语的“文学”、日语的bugulu(ぶんがく)、英语的literature及德语Wordkuns、俄文slovesnost或其他;对其词义,你可指代“学问”“典籍”亦可专指“语言之艺术”或另造其他;至于将其推至实践中的词用,更可任你大显身手,各显神通,既可把它作为独善其身的路径亦可变为兼济天下或沟通神灵的大业。
由此看来,人们在现实交际中发生的大部分文学论争,首先即由对文学名词的歧义理解引出,与其说争辩的是力求一律的“文学”词载,不如说是各显其能的“文学”词筐。实际上,正是借助着词筐内外的交互功能,人们不但可以把文学的词筐载物加以扩展,组合出“古代文学”“当代文学”“汉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世界文学”乃至“民间文学”“口头文学”“魔幻现实主义文学”及“诺贝尔奖文学”等等;再进一步,还可把文学形容词和动词化,构建出“文学风格”“文学流派”及“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抑或“文学章程”与“文学学科”,组建“文学社团”“文学学院”,掀起“文学思潮”“文学运动”乃至发动“文学革命”,通过成长壮大的文学“词场”,改变现实存在的社会人生。
可见,文学没有定义,难以定义,有的只是多元互补且演化变动的义项选择。有关“文学”的言说与践行,无论针对词筐还是词载,非但没有终结,且将一如既往地持续演变下去。此后,如果有人再问“文学是什么”,若想有效对答的话,你就得先问一下:你问的“文学”义项是哪条?是被叫做“文学”的“词筐”?还是被装入其中的“词载”?
从晚清到今日,在一百多年的演变历程中,“文学”词变引出了层出不穷的实践结果。人们一边把小说、诗歌、戏剧等不同的载物投放到文学词筐之中,同时也在对词筐进行各取所需的伸缩调整,其中最为显著的调整有二。首先是破除文字中心,把口语实践放回筐内,恢复“口头”与“书面”二元互补的文学格局,通过民国时期的“歌谣运动”(徐新建 9)“白话运动”,引出与“小说理论”等并立的“口语诗学”以及被重新视为“精英文学”源头与根基的“俗文学”“白话文学”。其次是把“文学”新词的时代转型视为汉语之变,从而开放出能使其他语种及其相关论述加入参与的空间及可能。
这样一来,近代中国发生的文学转型就不仅只是汉语“文学”同英语literature的语词对应,而将进入更为广阔的交互空间。在其中,不仅会有蒙古语的、朝鲜语,还会有维吾尔语的及哈萨克、乌兹别克等其他突厥语族的edbiyat等。它们不仅堪与汉语的“文学”并置,而且指向与“汉文学”不同的特定实践,既是书写文本,亦是口传和仪式,直至融入人神互补的信仰之中。
《中国百科全书》书影
以此观照,晚清词变后的“中国文学”走向便一方面呈现为汉语新词如何从语言到思想直至社会的全面落实,一方面则意味着如何与其他未曾受汉语新词影响的非汉民族及其文化传统相对接,并在对接中形成新的多元整体,即伴随现代国家一同诞生的“中国多民族文学”。在多语言和多文化的整体结构中,以汉语叙事为例,“中国多民族文学”意味着如何以汉语的“文学”词筐去承载作为整体的中国各民族文学,或把蒙、回、藏、苗、维吾尔等不同表述体系的语言艺术装入“中国文学”的词筐之中。这样的承载与对接不但将引出多元并置的母语文学,而且会涉及相互有别的“文学”母语,亦即各母语中与汉语“文学”及英语literature等对等并置的语词交流和对话。这样的交流对话虽然在《现代汉语词典》的文学条目里受到遮蔽,却已在新版的《中国百科全书》词条里得到了确认。该书由刘再复、周扬合写的“中国文学”条目首先界定“中国文学,即中华民族的文学”,继而在承认中华民族是汉民族和蒙、回、藏、壮、维吾尔等少数民族的“集合体”的基础上,强调“中国文学”,是“各民族文学的共同体”(刘再复 48—59),由此做出了更为丰富完整的如下判断:
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文学有各自发生、繁衍、发展的历史,也有各自的价值和成就,它们之间相互渗透和交融。
这样的判断体现着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学界及政界的开拓胸怀,而在实际的历史进程中,如此多元包容看法的正式登场则还有待于晚清词变之后,“文学”从语词到语用继续经受民国至新中国的“文学革命”“革命文学”“解放文学”等的系列洗礼才有可能。
在迈入21世纪头一年之际,出版于北京的《文学评论》刊发了美国文论家希利斯·米勒(J.Hillis Miller)论述全球化时代文学演变的专文。文章也对文学在西方历史语境中的词变进行总结,强调即便在西方,literature的现代义项也只是最近出现的事情,确切说“开始于17世纪末、18世纪初的西欧”(《全球化时代》 132)。而结合那个时代的西欧境况来看,文学这个概念不可避免地要与笛卡尔的自我观念、印刷技术、西方式的民主和民族独立国家概念,以及在这些民主框架下言论自由的权力联系在一起。
与此对照,晚清之后“文学”在中国的词变又归纳了哪些相关内容呢?若以今天眼光予以重审,除了无疑含有米勒总结的印刷技术、民族独立国家等外,或许还可加入“中体西用”“救亡图存”“新民立国”及“社会革命”“弱小民族解放”等等,至于“西方式的民主”及“言论自由的权力”乃至后来的“多元文化主义”等能否被涵盖其中,则是见仁见智的理论与实践议题了。
语词是社会约定的任意产物。因此,当选用不同的语词之时,就意味着“任意地改变我们的世界意象”(沙夫 8)。自“文学”一词在先秦时代被用作“孔门四科”的代表之一以来,汉语的世界意象也不断伴随该词的词义延伸而发生改变;晚清之后,它进一步发挥了这样的改变功能:通过中外词义的交汇表述,不但在观念上型塑了中国的新文学,并且在实践中介入了文学的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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