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苟且之事(什么叫苟且之事报应)

什么叫苟且之事?

苟且指马虎随便,不严肃认真。苟乃随便,轻率之意。且乃象形字,男性之生殖器。

苟且之事,意思指男女之间不严谨之事也,即不正常的性行为,贬意。

《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我只要委曲周全你家主一桩大事,并无欺心,若有苟且,天地不容。” 周立波 《扫盲志异》:“等到稍微定定神,他的头一个心思是要冲进房间去,捉奸捉双,亲手拿住这对苟且的男女,好去打官司。”

不做苟且之事什么意思?

苟且之事是指不严肃认真,不光明磊落,不正大光明的事,不做苟且之事就是只做正大光明,不做不光明磊落的事。

躲于黑暗之处行苟且之事,的典故?

鲁迅先生曾多次把自己比作蝙蝠。1919年时,傅斯年曾写信给鲁迅称赞《狂人日记》写得好,鲁迅却这样说道:《狂人日记》恨幼稚……来信说好,大约是夜间飞禽都归巢睡觉,单见蝙蝠能干了。到了30年代初,鲁迅还写了一篇《谈蝙蝠》,文中这样写道:

人们对于夜里出来的动物,总不免有些讨厌他,大约因为他偏不睡觉,和自己的习惯不同,而且在昏夜的沉睡或 “微行” 中,怕他会窥见什么秘密罢。蝙蝠虽然也是夜飞的动物,但在中国的名誉却还算好的……

不难看出,鲁迅先生之所以把自己比作蝙蝠,是因为蝙蝠惯常在夜间出动,而自己生活的时代如夜晚一般黑暗。鲁迅以积极的态度应对黑暗,他写作、他批判、他希望打破黑暗,因而他说“夜间飞禽都归巢睡觉,单见蝙蝠能干了”。但身边的人却是沉睡着的,或是在黑暗中行苟且之事,于是他说人们“在昏夜的沉睡或 ‘微行”’中”。

到了1934年,鲁迅又再次写到了蝙蝠,不过这一次并不是自比,而是别人说他是蝙蝠。他在《门外文谈》中这样写道:

他们里面,有的是因为我看过几本古书,所以相信我的,有的是因为我看过一点洋书,有的又因为我看古书也看洋书;但有几位却因此反不相信我,说我是蝙蝠。我说到古文,他就笑道,你不是唐宋八大家,能信么?我谈到大众语,他又笑道:你又不是劳苦大众,讲什么海话呢?

不难看出,此处的蝙蝠是略带贬义的,说的是不合群的鲁迅难以归类,在人群之中实属异类。事实上,鲁迅总是一个不合时宜者,一个发出异声者,绝不止于“看古书也看洋书”。

鲁迅对传统文化和对西方文化都持着极为审慎的态度,于是他一方面孜孜不倦地梳理传统文学史,写《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及《古小说钩沉》;另一方面又积极译介西方文学,推介西方的摩罗诗人,批判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同时,鲁迅又提出“拿来主义”,告诫人们西方文明并不一定都是好的。

鲁迅是多疑的,且这种多疑并不仅仅表现在对东西文化的态度上,还表现在他的种种立场上(本文不便展开论述)。这和鲁迅从小的创伤经历有关,也和他所看到的黑暗现实有关。

但生活在黑暗中的鲁迅,却不像他人一样沉睡或行苟且之事,而是如同蝙蝠一般勤劳地在黑夜里劳作着。鲁迅“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为的是让把人们“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让人们可以“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以深爱之名行苟且之事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是,用深爱的名誉,来行使见不得光的苟且之事。来形容某些人,用一种好的光环的伪装,来干见不得人的肮脏之事。在现实的生活中,有些人为了某种利益和目的,常常厚颜无耻地举着一个大旗,把他的罪恶隐藏在大旗下,这种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人,应该得到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