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为什么后来叫伤仲永了(伤仲永是什么人)

伤仲永为什么后来叫伤仲永?

‘伤’是叹惜,哀伤的意思。至于“伤”仲永什么呢?

就是一位‘神童’变成庸人的故事,其中:(伤)仲永的通达聪慧、先天的得到天赋都比一般人高的多,是因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他父亲和乡邻的影响)。

为什么伤?‘父利其然也’也就是他父亲看到他的这个儿子有着丰富的才能,因为邑人‘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所以‘父利其然也’。

附赠:(书的最后一题)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苟且成为平凡的人,而那些没有天赋的人,本来又是平凡的人,有没有接受到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1、原文:伤仲永 (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2、白话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扩展资料:

1、创作背景:天圣三年(1025),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2、文学赏析: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伤仲永比喻什么?

伤仲永的比喻就是小时了了,大而为佳。意思就是小时候很聪明绝顶,却没有进行系统性的为自己做基础,而是到处炫耀自己的聪明才智,到了成年了,却没有新的知识储备,而停留在儿时的知识认知,到最后只会让人伤感。

伤仲永谁写的?

王安石。

王安石曾写过一篇文章,名为《伤仲永》,这篇文章的大意是,有一名神童名为方仲永,他出生在一个农民世家,但是他天资聪颖,他没有学过写字,就会写自己的名字了,还没读过书就可以指物作诗。他的父亲认为方仲永这样聪明,不带他去讨好邻居和宗族太可惜了,于是就天天拉着方仲永拜访别人,不让他读书。

王安石知道了这件事,在回乡的时候见了方仲永,当时方仲永已经十二岁,但是他写的诗已经不如从前了。又过了几年,王安石回到家乡,问起了方仲永,结果发现,方仲永已经成为普通的人了,没有了小时候的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