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人守孝为三年(古代守孝三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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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为什么是守孝三年,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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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对长辈死亡三年守孝,实际上是躲避灾难的三年,古人认为父母是天是地,人要无了天地,灾难就会来邻!是不能走亲访友的!所以常常是关着门的,如果有人寻找,都以守孝去,不在家而拒绝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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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父母逝世后,子女要守孝三年,这是长久以来的规定,从孔子开始,就极力提倡孝道,百善孝为先嘛,你连父母都不孝顺,也不知道你能做什么其他的事了,在古代当官,如果家中父母逝世,作为儿子不立马请假回乡,是会遭到弹劾的,除非正在外出征战,但是回来之后还是要守孝,这种制度连皇帝都不能幸免。

在这三年之间,不能婚嫁,不能参加宴会等任何喜庆之事,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能与朋友之间来往,夫妻之间不能同房,也不能生孩子,如果非要嫁娶,只能在逝世日期百日之内完成,在亲人下葬之后的三天之内,每天都得上坟送饭,有的甚至晚上都还要守在坟墓旁边,每隔七天在家里为亲人摆一桌饭,俗称“叫饭”,总计五七三十五天,俗称“五七”。过年时,守孝之人不能给人家去拜年。

孔子认为,守孝三年是人最起码的准则,任何人在亲人去世的时候心里都是背痛的,如果在亲人去世之后,你还大吃大喝,山珍海味,衣裳华丽,将会使你内心不安。

至于为什么要守孝三年,有好几个说法,有一种是当你父母把你生下来之后,还要把你抱两年才能放下来,自己走路,加上怀胎一年,就是三年,子女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守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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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这叫丁忧。是儒家礼教的旧制,盛于汉代,在汉末丁忧去官很通行,不但是父母去世要丁忧,有的兄弟姐妹之丧也要丁忧。

丁忧期限为三年(实为27个月),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准喝酒、不能洗澡、不能剃头、不能更衣,夫妻不能同房,并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此制至唐朝才渐息。

那丁忧期限为什么是27个月呢? 主要是当时的居丧礼制所需的时长就达27个月。

居丧制度又分为丧礼制度和丧服制度。形式极其繁缛。由初终起,到复、殓、命赴、吊唁致襚、铭旌、沐浴、饭含、袭、设冒、设重、设燎、小殓、大殓、成服、朝夕哭、奠、筮宅、卜日、既夕哭、迁柩、发引、下葬、反哭、虞祭、卒哭、祔、小祥、大祥、到最后禫祭、除服时,已是第27个月了。

而礼制之时长,又多引《论语》: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意思是说人出生三年,都未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也要守丧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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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守孝三年是儒学发展的结果,但并不总是都如此。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儒学时强时弱,同时会为各种政治或其它现实的影响,守孝三年也只是一小部分人能做到而言。

守孝三年的法理依据来自于孔子或者说《论语》》。《论语 阳货》:“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孔子认为人出生后三年之后才可以离开父母怀抱,所以也要为父母守孝三年,主要是为了以这种形式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在这三年期间内,子女不可做官,不可参加科举,不可参与任何红白事,不可去欢乐场所,不可婚嫁儿女,逢年过节不庆祝等等。

但实际上民间普通百姓很难做到,而且古代就有“礼不下庶人”的概念,东汉末年,郑玄、王肃等人就认为普通百姓不用那么严格,也很难做到。而对于为官者来说,也经常因为公务需要被皇帝“夺情”,提前结束守孝期。而有些士大夫为了邀名可能还会守孝五年、甚至七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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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丧三年,是对死者记念,三年守孝难两全。三年内不办任何喜庆之事,三年内家中不摆大红大绿之物。三年内不贴红门对。那是过去习俗。

现在新事新办,守孝无需三年,礼多人不怪。老人死后六七可除灵。百日可除灵。有家人在家可以把灵位放家里时间长一点,供奉亡人思念之情。但不能过三年,人们常说,不过三个春(立春)。心中常相思念,无需做形式主义。

古时守丧,那是孝道,是礼义,孝心达到就行,在世对老人好点何必做那些无用的东西。心中有爱常相思念。差不多就行。图片来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