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民医院院长谁任命(县人民医院院长行政级别)

网友提问:

免去县人民医院院长,任该院七级职员,这是平职任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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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平职任命。县级人民医院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领导的名称叫职员。一级职员对应行政单位是正部,二级职员对应是副部,三级职员对应正厅,四级职员对应副厅,五级对应正县,六级职员对应副县,七级职员对应正科,八级职员对应副科,九级职员对应科员。

县级人民医院对应行政级别是正科级,是事业单位,院长是职务,免去院长,保留职务待遇,任七级职员,是平职任命,只是没有权力。在公务员行业本来你当了县上某局的局长,免去局长,任命为一级主任科员,是平职任命,如果年资高,任四级调研员,是提拔,要涨500多元工资,没有领导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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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级别上说起码没有降级,县人民医院院长是县级比较特殊的事业单位,它归口县卫生局管理,而院长的任命一般都要经过县委常委会讨论,副科级正科级都有。而七级职员对应的行政级别是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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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改称为“七级职员”。县人民医院院长应该是科级干部,改任七级职员属于平级认命。不过级别虽然一样,但是权力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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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及县以下管理岗位职级晋升未实施之前,七级职员就是事业单位正科级的表述,因为在这之前,事业单位一般管理人员是不可能晋升到七级职员的,只有院长和党支部书记。

一般情况下,县级医院的级别就是正科级(也有的地方公立医院改革后已经不定级别了),所以院长作为管理人员的话,对应的级别就是七级职员。

综上所述,你说的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院长职务被免,而保留原职级待遇,也就是保留七级职员的待遇。但多数情况下,医院的院长都走的是专业技术职称,而且大都已经是高级职称了,即便院长职务被免,保留职级待遇也只是一种程序性的做法,而其经济待遇是不会受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