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怎样的人(鲁迅用什么方法写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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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鲁迅笔下的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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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分子,或科举制之下的两个典型,一是吴敬梓笔下的范进,一是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孔大人!范进中举和孔乙己都收录过语文课本,我们从小学就学过,所以两个典型人物,影响之深之广,至祸之烈之此哉!

我们不说范大人,虽然中举时被痰冲了一下,出过一次丑,但结局还是不错的!但孔大人却悲剧了,是绍兴小酒店中,唯一穿长衫而站着喝酒的人!那时代科举制度已消散,又受孔学思想的影响,小人只可使之,而不可知之,放不下架子劳动,便窃书不算偷,也只好穿着穿着几十年的长衫喝酒了!

他排出几文大钱,便有点气壮,说这次不赊,酒要好!——总之是善良人吧,对对他爱理不理的伙计,也有了师道之心,教之茴香豆的茴有四样写法,以后当老板用!买了一盘茴香豆,被几个孩子盯上,便一人一颗,仍不走,急了用大手捂住:多乎哉,不多也!

孔乙己是个好人,没有孔明的经天纬地之才,也没有吴用的造反之心,更不会黑衣宰相的白帽子,所以不知道从那里继承了窃书不算的传统,终于被学霸打折了腿!

孔乙己首先是生不逢时,沒有穿越过去和未来的功能,又不会读书,领会不了圣人的微言大义,所以一步步走向的不是辉煌,而是灭亡!这种灭亡一般人看成是一生悲剧,但就那社会,就他本人,死去了更是一种解脱,一种无言的控诉,——让人们认识到,教育对人的一生是多么重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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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鲁迅笔下一个非常典型的人物形象。在鲁镇,有钱的人穿长衫,会在酒店里点酒点菜,慢慢地坐着喝酒;而短衣帮则是没什么钱财的做工之人,几个铜钱买一碗酒,甚至连一文钱的下酒菜都舍不得买。一长一短,一坐一站,彼此之间的差距就出来了。

孔乙己却是个特例,或者说是个矛盾结合体: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穿的是长衫,按道理说该是酒店里慢条斯理享受酒水的客人,却也只能几文钱买了酒站着喝。当然了,他的长衫和别人的长衫也不同,“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说他是“异类”,不仅因为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也因为他的行为举止和穿短衫的人不一样,他满口都是“之乎者也”,说的话让人半懂不懂。

文中有两处让人心酸的地方。一处是孔乙己被人戳穿偷书之事,他慌张的辩驳,“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说来可悲又可怜,已然穷困潦倒到了这般田地,他还固守着所谓的“读书人的尊严”。不知道在众人哄笑之中的孔乙己是多么孤立无援,也不知道他当时心里到底有多痛,只是最后那一点读书人的体面都保不住了,想来是心痛非常的。再有一处,想教酒店小伙计学字,这是他彰显读书人身份的事情,他因自己能识文断字颇为自豪,却万万没想到,小伙计竟然不屑一顾,实在让他惋惜。

孔乙己的下场想也知道,自然是不会好的。在那样的处境下,他的下场必然是一死。

说这个人物悲剧,其实他有两面性。一方面他善良又朴实,哪怕自己已经穷困潦倒,也愿意给小孩子分茴香豆,愿意教小伙计写字,实在是善良;另一方面,孔乙己代表的是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他以知识分子自居,受着封建教育,迂腐至极,哪怕没有经济来源,也不肯用劳动换钱。下场悲惨与他自己也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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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也有不少孔乙已,只是不再穿长衫不再只是一碟茴香豆更不一定是窃书之类,虽然表象有所不同但骨子里还是透着孔乙己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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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笔下有两个人物,阿Q与孔乙己。此二人正是他自己的化身。古时儿童启蒙,多写上大人,孔乙己数语。这是入孔门的必修内容。文曰: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二。意指孔夫子弟子三千,贤人七十。鲁以孔乙己为名,为彰显自己为儒家子弟。鲁迅祖宗科场舞弊入狱,全家沦为乞食者,成了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鲁迅学识低,中专生都算不上,但又不甘,所以他教孩子回字的四种写法。但回又岂止四种写法?所以不过是卖弄所留下的笑话。鲁迅创作孔乙己一文,主要为冼白自己而呐喊: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鲁迅偷看弟媳洗澡为一时之笑谈,所以,他要抗争。画家为了艺术而画裸体,作家为什么不能观察裸体?鲁迅曾邀郁达夫到家听他讲故事:有老和尚一生未近女色,死不瞑目,朋友便招妓供其享受。所以鲁迅在阿Q正传中呐喊:和尚动得,我为何动不得?鲁迅自知不久于人世,明知要死却心有不甘,所以他以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作为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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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许多人物,相信各位都知道,但是相对于阿Q、狂人来说,鲁迅先生对孔乙己的爱似乎更上一层楼。面对生活的无助,别人的耻笑,孔乙己似乎是在悲哀和痛苦中死去的。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小说里的悲惨人士,对于他的一生,他真实并且很现实的活在了我们所认识的社会里,却又好像被社会丢弃了一般。作为一个不被社会“收容”的人慢慢的死在了人们异样的眼光里。

在1919年四月,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在新青年里发表,并且鲁迅先生为之写了一篇《符记》。阐明了这片文章描写的是一般社会对于贫困人口的凉薄。于都了这篇文章,我们不难发现这篇文章的逻辑点和出发点都在于“笑这个字”。

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又在笑声中死去。对于“笑”,有丁举人瞧不起的狂笑,有掌柜奸商的奸笑,有众人哄堂的大笑,更有孩子们凑热闹的傻笑。以及先生本人符合众人的笑,这些笑,似乎把孔乙己与世人区别开来。

面对一群乌合之众,没有带头人,也没有群众,有的只是社会各界人士的各怀鬼胎。面对生活的困苦,没有安慰,没有同情,有的仅仅是不折不扣的打压。

对于孔乙己,刚一到店里叫了一叠茴香豆和二两黄酒,就会有人这样说道:“孔乙己,你的脸上有增加了新的伤疤了”,好以群吃人。不吐骨头的人,直接将孔乙己推向了社会的底端,生命的最低峰

加入有一个人,在路旁吐一口唾沫,自己蹲下去看,不就准可以围满一堆人;又假如有一个人,无端大叫几声,拔腿便跑,同时准可以大家都逃散。

看戏取乐以深入每一位看客的内心最深处,只要有戏,无需组织,无需号召,他们就会自己围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