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有什么资格)

监理工程师考试知识点: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考点: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法人的设立目的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设立法人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它要求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否则不能被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代号。法人的组织机构是指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则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也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必须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承担在民事活动中的债务,在民事活动中给其他主体造成损失时能够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2019 年 4 月修订)
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㈡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例】根据《建筑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有()。
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C.已确定工程监理单位
D.建设资金已落实
E.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答案】ABE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