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大走私案(【法治足迹137】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侦破和审判——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背后的腐败窝案(20000913))
- 知识
- 2021-06-16
- 467热度
- 0评论
厦门特大走私案
足
迹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侦破和审判
——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背后的腐败窝案
(20000913)
文丨周海源
【事件经过】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是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的一起海关走私案件,这起案件时间跨度较长,从案发到主犯的落网经历了近二十年的时间。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其牵涉的官员范围的广泛性是前所未有的,特大走私案背后是腐败窝案的存在。案件揭露的腐败现象之严重也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远华特大走私案案发于一起举报。1994年,海关总署纪检组和监察局收到一封长达七十四页的检举信,信中详细揭发了以赖昌星为首的远华集团通过行贿等方式走私500亿人民币货物的事实。更为重要的是,这封举报信还涉及到了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的李纪周的腐败问题。这封检举信引起了高层的高度重视。2000年初,中共中央特别设立了“四二〇专案调查组”,由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承担组长,联合纪检、监察、海关、公安、检察、法院、金融、税务等部门协同办案。专案组从海关总署和经贸部收集了大量厦门海关的资料,并从全国各地调集近200名侦查专家对厦门海关的出口单证进行核查,从中发现远华集团逃税多达几百亿元。2000年8月19日,专案组从外地调集了300名武警官兵实施抓捕。专家组先是包围和搜查了厦门海关,将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和20余名涉嫌包庇的官员予以羁押;21日,专案组搜查了远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带走170名涉嫌走私和行贿的职员,同时搜查到“远华”公司送礼行贿花名册,特大走私案背后的特大腐败窝案浮出水面。专案组按图索骥对行贿花名册记载的官员予以“双规”,案件得以迅速侦破。
远华走私案侦查结束之后,检察机关即向法院提起公诉。2000年9月13日,该案率先在蒲田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的被告为涉嫌为远华集团走私活动提供便利的东方集团公司总经理曹星海等12人。同时,在泉州、漳州、福州等地的五个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远华特大走私案背后的腐败窝案,福州市公安局、中共厦门市委、福建省公安厅、中国银行福建分行的涉案官员走上了被告席。2011年,主犯赖昌星被引渡回国, 2012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赖昌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到此,该案宣告结束。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引人深思的是其背后的腐败窝案。该案中,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福建省委原副书记詹少敏、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原副市长蓝甫、厦门市政法委原副书记林金栋等高官相继落马,牵涉其中的其他官员更是不计其数。据统计,福建、厦门地方党政系统共有包括福建省委副书记、厦门市副市长、厦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9名高级官员涉案;厦门海关涉案人员更是多达160多人,占全关总人数的13%;厦门市商检局、安监局、税务系统也有数名副局长以上官员涉及其中,牵涉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法治评述】
这起案件在2012年赖昌星被引渡回国审判后终尘埃落定。然而,该案带给我们的思考决不能到此结束,该案中厦门地方党政系统、海关、金融、税务系统的全部被赖昌星攻陷,大量官员涉案,使得该案成为建国以后最大的腐败窝案之一。该案的发生,使我们清醒认识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现象仍然存在,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种现象表明腐败已关系到党和政府的生死存亡,反腐败斗争需我们予以高度重视。当然,腐败案的查处只是治标,更深层次的问题还在于,要从根本上防范腐败活动的产生,则民主法制建设还任重道远。
▏主要参考:高翔:《厦门远华大案实景逐个看》,载《深圳商报》,2001年08月26日,第A02版;东楚:《“中国第一走私大案”追踪——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连续报道》,载《共产党员》2001年第1期;宗吉:《赖昌星撂倒百名官员——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连续报道》,载《共产党员》2001年第4期。
转载声明转载请保留出处
并注明转载自“法治咖啡屋”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