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书评︱理想主义者王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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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
在中国历史上,王莽是以“虚伪”著称的。然而,对这样的一个人物,一切都以“虚伪”来解释,说它简单化,恐怕还在其次。王莽之所以能够夺权篡位,自己做皇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代表着那个时代的社会理想。然而,毫无疑问的是,强烈的帝王意志,又使王莽毫不犹豫地背离了这种社会理想,而在失败的道路上迅速走向灭亡。
王莽改制前的历史形势
汉初,一切放任无为,诸如盐铁之利、铸币之权,都赋予了私人;赚了钱的人,财大气粗,胡作非为,毫无顾忌地兼并土地和人口。在这样的放任之下,六七十年之间,一个经济实力雄厚而又无所忌惮的豪强兼并势力就形成了。但是,到了汉武帝时,因为大肆对外开战,拓展疆土,国家几十年的储积,转瞬之间告罄。于是,国家开始向商人征收车船税和现金税,叫作“算缗”;再后来,则干脆实行“告缗”,鼓励民间对隐瞒财产、逃避国家税收的行为相互告发;隐瞒的财产一律没收,并以其一半奖励告发者。“告缗”的结果,是国家“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就这样,汉兴以来所形成的豪强兼并势力,基本上被消灭殆尽。
(汉武帝)
除了算缗和告缗,汉武帝还实行了盐、铁、酒官营和均输、平准等统制经济政策。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把大量商贾吸收到官僚队伍中来。这一方面,固然是要利用商人在经营工商方面的经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以商抑商。而在此之前,从事此类事业的商贾,从来都与官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他们一旦变身为官,更是长袖善舞,与有权有势的贵族、官僚越发紧密地勾结在一起。于是,当“盐铁富家者”变身为政府官员时,“贵人之家云行于涂,毂击于道,攘公法,申私利,跨山泽,擅官市”的局面就形成了;而在实行均输、平准的过程中,“豪吏富商”、“轻贾奸吏”,“私作产业”,“积货储物以待其急”,“收贱以取贵”,更成为家常便饭,结果就催生出一股与政治特权关系更紧密的新的豪强兼并势力。
武帝去世,昭帝时,西汉召开了盐铁会议。之后,朝廷逐渐放松乃至放弃盐、铁、酒官营和均输、平准等统制经济政策,重新采取放任政策,“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在这样的情况下,由汉武帝统制经济政策所催生出来的新的豪强兼并势力,便迅速膨胀起来。一如《汉书》所说:“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而对国家伤害最深刻的,就是凭借着与皇亲国戚及朝廷高官的勾结,“天下郡太守多为奸利”。这使得汉朝不仅经济上基本为豪强兼并势力所控制,朝廷对地方也处于基本失控的状态。
王莽的改制,就是在这样一个历史大背景之下发生的。而他改制的思路,就是要重新恢复汉武帝的那一套办法,把对政治和经济的控制权,重新掌握在国家手里。
王莽平均地权的社会理想
随着豪强兼并势力的急剧膨胀,社会上也激起了一股巨大的反对兼并、平均地权的思潮。儒生,毫无疑问是这股思潮的中坚。儒家对经济平等,向来都是极为重视的。孔子说:“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而孟子所摹画的井田制,其实就是希望通过平均地权,阻止“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的事情发生。然而,时当列国争霸,各国为了富国强兵,要奖励军功,要增加税赋。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之中,想要平均地权,是不切实际的。所以,无论平均地权的思想在社会上有多么普遍,都不可能造成实际的影响。
然而,当天下实现了大一统之后,平均地权对巩固皇权,就有了实际的意义。这是因为,大量身份性地主,诸如皇亲国戚和官僚,包括与他们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不仅通过政治上的特权免税、免役,还仗势欺人,大肆兼并、隐占土地和人口。他们的势力越强大,国家所控制的土地和人口就越少,赋税收入也越少。相反,如果天下农户都是国家的“编户齐民”,各自都拥有同样多的土地,向国家缴纳同样多的税,服同样多的役,国家的财政利益岂不就能达到最大化了吗!所以,到了汉武帝的时候,在“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的情况下,平均地权的思想,便随着儒学的独尊,被极大地激发出来,成为统治者理想的土地政策。
汉武帝实行“告缗”,把隐占的土地和人口也包括进来,针对的就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状况。汉哀帝时,辅政师丹更提出“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的主张。汉哀帝当然很赞同师丹的意见,却又顾虑实行起来阻力会很大,就叫人搞了一个“限民名田”的方案,对皇亲国戚和官僚兼并土地作了一定的数量限制。可惜!就是连这样的方案,当时也无法实行。总之,平均地权的思想虽然已经很普遍,但朝廷上只有很少的人敢于把它提出来,而皇帝本人想搞一个折衷的方案也实行不了。可以想见,豪强兼并势力当时在政治上,已强大到了极点!
但就是在这样情况下,王莽却敢于以安汉公的身份,逆潮流而上,站出来反对豪强兼并势力。据史书上记载,公元2年,王莽“出钱百万,献田三十顷,付大司农助给贫民”。他这么一领头,一时之间“公卿皆慕效焉,凡献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赋贫民。又起五里于长安城中,宅二百区,以居贫民”。继而,在公元5年,王莽的女儿立为皇后,王莽又拒绝接受皇帝所赐予的“新野田二万五千六百顷”。于是,天下前后又有官民共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上书颂扬王莽,以致诸侯王公、列侯、宗室亦闻风叩请“宜亟加赏于安汉公”。
这些效仿王莽捐钱捐地,为王莽歌功颂德和请赏的人,其中虽然也有见风使舵之辈,但绝大多数都是抱有实现平均地权社会理想,或者拥护这种理想的人。何况,忠君的思想、对社会安定的企盼,也都深深地包含在这平均地权的社会理想之中了。惟在那种豪强兼并势力猖獗的历史环境中,多数人本来是敢怒而不敢言的,却因为有了王莽这样的人站出来做表率,便得到了极大的鼓励。而王莽之所以敢于开罪于强大的豪强兼并势力,固与他已拥有的权势有关,却也表明对平均地权,他确实是有真诚的一面的。
“汤武革命”理念与王莽新朝
当然,王莽也是个极有手段和权谋的人物。凭借着王家数世在宫廷政治中积聚起来的势力,以及种种机缘巧合,他一步一步地掌握了汉朝的权力中枢,由大司马、安汉公、摄皇帝一路上行,直至接受“禅让”,夺取汉朝江山,开辟了新朝。在这一过程中,他以平均地权社会理想的代表者自居,起到了号召天下的作用。另一方面,天下“不私一姓”的思想,在他那个时代也流行很久了。汉初,汤武革命的思想,是深入人心的。秦朝因为暴政而被推翻,汉朝因为顺应天命而取得天下的思想,都被天下人视之为当然。汉高祖以一介布衣,手提三尺剑而得天下。从司马迁的记载来看,无非是旧血统转变为新天命。然而,天命亦不过由于人事。刘邦贵为皇帝,却也不得不接受“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的诘问。所以,到了景帝时,儒生辕固坚持“汤武革命”的观点,景帝也只能表示:“食肉不食马肝。”意思是说,汉朝取代秦朝,虽然符合汤武革命的观点,但天下已为汉朝所有,再讲“革命”就不合时宜了。这就叫鞋子再好也只能穿在脚上;帽子再破却一定是要戴在头上的。
然而,汉朝的儒生,坚持汤武革命的,大有其人。昭帝时,一个叫眭弘的儒生就上书朝廷,要求汉朝皇帝退位,以顺应天命,结果被以“妖言惑众,大逆不道”的罪名处死。宣帝时,儒生盖宽饶上书,大讲“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不得其人则不居其位”的道理。宣帝认为这是要他“禅让”,当廷下令将盖宽饶下狱。盖宽饶不甘受辱,出宫门就拔剑自杀,也还真有些“革命”的性格。元帝、成帝时议论“禅让”的人不断。比如京房,比如谷永。而到了哀帝时,连皇帝本人都想要把皇位禅让给自己的宠臣。所以,当西汉的统治衰弱达于极点时,禅让的舆论便弥漫于朝野上下。西汉政权在抑制豪强兼并、平均地权上不能有所作为,人们便将希望都寄托在王莽的身上。于是乎王莽接受“禅让”,就成为那一段历史的题中应有之义。
王莽平均地权理想的毁弃
王莽做了新朝的皇帝,首先想要实现的,就是平均地权。他宣布实行王田制:天下田一律称“王田”,奴婢一律称“私属”,都不许买卖。称“王田”,就是重申始“六合之内,皇帝之土”那一套,无非是强调土地国有。称“私属”,就是说奴婢虽属你控制,但仍是国家“编户齐民”,跟你的“家众”一样。什么意思呢?且看王田令的规定:“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九百亩)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也就是说,兼并者的奴婢,既为“编户齐民”,就有权按“男口”数,像兼并者的九族、邻里、乡党一样,按王田制的规定,分得一份土地,向国家纳税服役。
王田制的本质,虽说以实现土地的平均占有为目的,却也包含着确保国家对土地和人口的全面控制,以实现国家财政利益最大化的诉求。这样的用意,正体现着王田制中所包含的强烈的帝王意志。然而,对如何实行“王田”,王莽拿不出行得通的办法。
那时,豪强兼并势力无不具有强大的政治背景。国之权贵、朝之命官和郡、县官吏,又有谁与兼并无关?所以,王田制一经实行,官吏舞文弄法便无可避免,以至于天下冤声四起,百姓多被罗织成罪。史书上对此尽管没有详细的记载,但其中兼并者恃强凌弱,嫁祸于人的情况,是可以想见的。所以,王田制行了三年,“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勿拘以法。’”就此向豪强兼并势力让步,将王田令彻底废除了。与此同时,他的那个平均地权的社会理想,也就此荡然而去。
五均六筦的失控
王田之外,王莽同时还在工商领域实行五均六筦。五均的性质,相当于汉武帝的均输、平准。五均为六筦中的一项。其主要的内容,一是由国家来经营以长安为中心的全国主要城市洛阳、邯郸、临淄、宛和成都之间的大宗商品运输;二是由国家来控制市场和商品定价;三是由国家贷款收息,以排斥民间借贷。此外,国家还对盐、铁、酒实行垄断经营,对山林川泽出产的各种货物征税,再加上币制改革,共为六筦。而五均与六筦并称,是由于“古人辞不审谛”的缘故(吕思勉)。
实行五均六筦,其实就是由国家来垄断商业利益。它集中地体现了王莽垄断天下财富的帝王意志。在实行的过程中,王莽也采取了与汉武帝时同样的办法,吸收各地富商大贾来主持其事。而这一时期的富商大贾,都是从汉武帝时期盐、铁、酒官营以及均输、平准中发展过来的,都具有强大的政治背景。正因为如此,五均六筦政策一经推行,对这些富商大贾而言,可谓正中下怀。他们打着朝廷的旗号,口含天宪,“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薄,府臧不实”。“乘传”,就是乘着官家的车子。“多张空簿”,就是多做假账。“府臧不实”,就是虚报库存。对变身官商的富商大贾来说,做此等事的本事,较之武帝时期的权贵、官僚与商贾,借着盐、铁、酒官营和均输、平准勾结谋利,又不知高出多少,胆子当然也更大。所以,尽管朝廷法禁重重,对他们来说,是起不到什么约束作用的,以至于“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这样,不过十年之间,西汉的国家财政,就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而“天下吏以不得奉禄并为奸利,郡尹、县宰家累千金”。对此,王莽同样效法汉武帝,一方面因征伐四夷军费缺乏,下令对边地军官“为奸利增产致富者,收其家所有财产五分之四助边”;另一方面“驰传天下,考覆贪饕,助边费之急”。他也采取了类似“告缗”的办法,鼓励“吏告其将,奴婢告其主”。但朝廷对地方已经失控,王莽这么搞,并不能改变贪污越来越严重的状况。
与朝廷宣布实行王田制,又因为效果不佳而收回成命的情况不同,五均六筦一旦宣布实行,即覆水难收。盖小民百姓,为逃避国家沉重的赋税和徭役,往往心甘情愿牺牲自己的土地和人身自由,托庇于有权有势的豪强。所以,宣布废止王田制,无非是听任豪强兼并照旧进行。惟“设六筦以穷工商”,穷的只是缺乏政治和经济实力的小工商业者。对那些原本就控制着这些事业的权贵、官僚和富商大贾而言,除了货币改制一项,五均六筦的所有其他措施,都有利于他们“缘而为奸”。故王均六筦一下达,王莽即便想收回成命,也只是与虎谋皮。惟其如此,王莽不得不孤注一掷,以币制改革为抓手,要为实现国家对经济的统制,寻找一条出路。
把任意确定币值当救命稻草
西汉自汉武帝确立五铢钱之后,差不多一百二十年里,铸币权牢牢地掌握在朝廷手中。那时,国家不仅有效地垄断了铜矿,从源头上阻止了民间的盗铸;所造的五铢钱,也都质量好、分量足,使盗铸者无利可图。所以,当其他改革不是被放弃,就是完全失控时,把币制改革作为实现统制经济改革的抓手,就是王莽唯一的选项了。而在王莽的观念里,朝廷既可以发行重量和面值完全相等的货币,也可以发行面值远远大于重量的货币;既可以发行优质的金属货币,也可以发行劣质的金属货币;既可以以金、银为币材,也可以以龟、贝为币材。正是出于这样的观念,王莽不间断地一共进行了四次币制改革。他企图通过这种持续不断的改革,在人民心目中建立起无论币材的种类、优劣和轻重如何,货币的面值仍可以由朝廷来任意确定的观念。他深信,当帝王的意志为天下人所心悦诚服时,帝王就可以“点石成金”。
(五铢钱,汉武帝时期铸)
西汉从公元前118年汉武帝始铸五铢钱,到公元7年王莽实行第一次币制改革之前,共计“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枚。之后,王莽一次又一次使用国家力量,企图以大量虚额面值的新币,取代流通或窖藏于民间的五铢钱,以攫取社会财富。为此,在每一次推行新币制时,王莽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如他规定,官民外出,除了路条(通行证),还必须携带新发行的货币,否则不仅食宿没有地方,遇到关卡、渡口即被扣留。他甚至还规定,公卿上朝,必须持有新发行的货币。为防止盗铸钱,他还一次又一次地制定了愈加严厉惩办盗铸者的刑罚。严重时,盗铸者被枷在囚车里去服刑;妻子儿女则被铁链拴住脖颈,随囚车步行,人数竟多达以十万计。他还对盗铸实行邻里连坐,将连坐者一概充为官奴婢。盗铸,或被连坐的罪犯在服刑地,夫妻被强制拆散,重新配对,“愁苦死者十之六七”。
然而,残酷的刑罚之下,币制改革所造成的结果,仍是“百姓愦乱,其货不行”,“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的状况。惟坚信货币面值最终可以由国家任意确定,王莽似乎对自己的币制改革从未有过任何动摇。总是在每一轮币制改革失败时,紧接着又推出下一轮币制改革。当其他统制经济改革没有出路时,王莽就将币制改革作为自己的救命稻草。他始终不明白,当社会财富生产基本局限于土地产出时,工商的作用就在于“通功易事,贸迁有无”;想要通过对工商业的统制,实现国家财政利益的最大化,即便是在短时期内,也没有可能。
由“抑兼并”而为“国家兼并”
强烈的帝王意志使王莽坚信,帝王的专制集权是无所不能的。因此,在如何实行专制集权的问题上,他虽说是一个儒生,却颇有法家的政治风格,深信帝王意志的神圣不可侵犯,严刑峻法必可以使天下顺从。他也希望从制度结构上,保证专制集权的实施。比如,他的一项重要行政改革,是将州刺史的监察权改为行政权,设州牧统辖郡县,以改变一直以来朝廷对郡县的失控。他显然也是一个制度主义者,认为在皇帝的权威之下,只要设官分职,帝王意志就一定能得到贯彻执行。
为控制社会财富,以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王莽始终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一切之上。他显然是受了当时流行的《管子·轻重》思想的影响。在他之前,桑弘羊的“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的理论,强调的是调节商品供求关系,以商业利润助边和赈灾,以及调节贫富以抑制兼并(叶世昌)。惟盐铁会议之后,汉武帝的统制经济政策,终于沦为权贵、官僚和豪强地主勾结牟利的工具。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管子·轻重》中所表达的抑兼并理论,“表面上似是反对兼并,但实际上并没有取消兼并,只是把各个商人的兼并转化为封建国家的兼并罢了”(马非百)。换言之,所谓“富能夺,贫能予”的法家思想,已不再以“抑兼并”为目的,而是以国家财政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宣扬不择手段地赚钱”(叶世昌)了。
《管子·轻重》诸篇,大多是在阐发国家如何发布命令,财政就能如何获益的道理。所谓“无籍(税)于民”,“而籍于号令”,讲的就是这一套。王莽对此则深信不疑。最初,他认为通过垄断商业,通过任意确定价格,人民就不会感受到剥削加重。而当国家对工商业的垄断失控之后,他又坚信国家任意确立币值的行为,是完全可行的。这种认识,其实就是受了《管子·轻重》关于“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的理论的影响。这一理论,简单地说,就是“用购买力已大大提高的货币‘敛万物’”(叶世昌)。
综上所述,当王莽放弃王田制改革时,他的平均地权的社会理想即随之荡然;而当五均六筦的改革失控时,他的统制经济改革的唯一方向,就是由国家来任意确定货币面值;于是,对私人资本的“抑兼并”,终于变为“国家的兼并”;在“不择手段地赚钱”这样的狭小空间里,他的帝王意志终于迷失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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