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是几品官(明朝巡抚是几品)

巡抚是几品?

1、清朝巡抚是从二品官。

2、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来军政大自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3、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前期督权远过于抚,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知苏、安徽、江道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

延伸阅读

清朝巡抚是几品官?

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 江苏巡抚衙门旧址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其官职等级相当於现今的省长或省委书记。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从一品;巡抚,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

清朝的巡抚和政使布分别是几品?

清朝各官职品级如下:

(1)总督:正二品(若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清朝时期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

(2)巡抚:从二品(若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

(3)布政使:从二品。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

(4)按察使:正三品。清代按察使,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为正三品官。清末改称提法使,简称臬司。

(5)提督:从一品。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

(6)总兵: 正二品。清朝之后,军权归为各省 巡抚 提督之文官,而听从巡抚提督之总兵武官则改为 正二品,视驻地,统辖兵员多寡相差甚多,大约于一万五千名至数百名之间。

扩展资料:

清朝地方行政官制: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

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

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其中还有投降清朝的土司官职由明朝直接承袭下来的指挥使司,长官为指挥使,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

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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