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怎么算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怎么算费用

权责发生制怎么算?

责发生制原则又称应收应付制,是指以收入和费用是否已经实际发生来确认收人与费用的归属期,而不管该期间是否实际收到或付出资金。权责发生制凡在当期取得的收人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人或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人或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已经当期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人或费用。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对应。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根据权责发生制只要取得收人的权力已经发生,虽然没有收到货币资金,也要确认收人。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是指将收人与对应的费用、成本进行配比,即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内人账,以结出损益。正确运用配比原则,将收人与相关的成本、权责发生制费用进行对比,才能完整地反映特定时期的经营成果,从而有助于正确评价公司的经营业绩。

延伸阅读

权责发生制对应公式?

权责发生制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基础。与权责发生制对应的公式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该公式反映企业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利润=收入-成本。该公式仅映企业在某一时期内的经营成果。企业会计运用的两大恒等式都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之上的。对此,会计人员应当清楚,自觉遵守。

权责发生制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的基本原理是: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是指以应收应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而不问货币资金是否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就是说,一切要素的时间确认,特别是收入和费用的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权责发生制是我国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