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管县有哪些优势 河南省直管县有哪些权限

河南省直管县有哪些?

河南省直管县一共有21个,分别是义市、 邓州市、 项城市 、固始县 、永城市、中牟县、兰考、宜阳、郏县、滑县、封丘、温县、范县、鄢陵、卢氏、唐河、夏邑、潢川、郸城、新蔡、 正阳。

河南省直管县分为BCD三类,具体分类及介绍如下:

B类:第一批省直管县市。

财政省直管,教育省直管, 计划统计单列 ,享受完全省辖市经济和部分社会权限:

巩义市、 邓州市、 项城市 、固始县 、永城市。

C类:第二批省直管县 。

财政省直管 ,计划统计单列, 享受完全省辖市经济和部分社会权限:

中牟县。

D类:第三批省直管县 。

财政省直管, 享受完全省辖市经济和部分社会权限:

兰考、宜阳、郏县、滑县、封丘、温县、范县、鄢陵、卢氏、唐河、夏邑、潢川、郸城、新蔡、 正阳。

延伸阅读

山东省财政直管县是什么意思?

财政直管县,就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充实内容和形式,加强县(市)财政管理”和“将粮食、油料、棉花、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的要求,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试点,就是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省县信息通达机制效率提高

由于行政层级减少了一级,程序减少了一套,省财政下发文件直接到试点县,同时,省直管县(市)报送材料、申报项目和反映问题均直接上报省财政,财政信息传递更及时、更有效。

增加了县级可用财力

由于省财政直管县后,省级财政能更充分直接地了解直管县的困难和问题,对直管县所采取的措施更有针对性,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实行财政省管县后,省级各项政策能直接与县各项事业对接,使县级各项事业直接受惠。

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和拨付到县(市),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避免滞留截留,资金往来更为快捷,资金到位更加及时,政策落实更加到位,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财政政策、资金安排等方面与地级市享有同等待遇

省财政直管后,县(市)在财政政策的运用和财政资金安排上享有更多的权利,明确了地级市与县(市)之间的关系,逐步构建了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提升了县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实行省财政直管后,县(市)级在开展业务、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等方面均享有与地级市同等的待遇,能够经常参加省财厅举办的各类会议和培训,较好地提高了县(市)级财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县(市)级财政部门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什么是直管县?

省直管县(市),顾名思义,就是由省政府直接管辖的县、县级市的简称。也就是省级行政区直接管理县级行政区,是指由省、自治区政府直接管理县级行政单位的各项事务。注:省直管县(市)与省辖市(地级、副地级)有区别,请区别开。

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有利于将一批大县、强县、特色县培育成区域中心城市。通过撤乡并镇、强镇扩权,做大做强镇域经济;通过合并村改社区、统建居民集中区,做大县城,做强中心镇,打造特色城镇;通过土地流转、园区开发、产业集中,促进产城融合,实施城乡统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省直辖县级市什么意思?

省辖县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因其所含区域行政地位与县相同,故称县级市。

中国行政规划中是有省辖县的。省辖县的全称为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属于县级行政区,是指独立于地级行政区之外单独建制,由所在的省级行政区直接领导和管理,与地级行政区享有相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县级行政区。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是中国的行政区划,而部分地区的省直管县(市、区)则是由省、自治区政府赋予县(市、区)财政自主权或享有其他社会管理权利,但行政区划仍旧隶属于原地级市管辖。

省直管县是什么意思?

是指为了缓解县级财政困难,解决政府预算级次过多等问题,在现行行政体制与法律框架内,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的一种财政管理方式。

由于各地具体情况差异较大,“省直管县”的类型也不尽相同,有些地区在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财政结算、收入报解、资金调度、债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全面实行省对县直接管理;有些地区主要在补助资金分配和资金调度等方面实行省对县的直接管理。

省直管县,是什么意思?

简言之省直管县就是省、自治区政府直接领导和管辖的县级行政单位;市管县是市政府直接领导和管辖县级行政单位。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省直辖县级行政区),是指行政事务直接受省、自治区政府直接领导和管辖的县级行政单位,分为省直辖县级市(也称直管县)、省辖县(也称省直辖县,包括县级市、县和林区)。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的行政区划类别为县级行政区。

“省直管县”优点,它反映了在现代信息和交通高度发达的情况下,省政府可以迅速、直接掌握县级基层政权的情况,县级政府可以直接向省级政府请示报告,省级政府也直接可以向县级政府做出决策指示;而取消了地级市这一行政层次,可以大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速度和效率,这是现代行政管理扁平化的具体体现。

省直管市已经成为正在研究的一个重大政治课题。继2008年8月中央下发地方机构改革方案文件中提出省直管市建议后,2008年10月举行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省直管市也被纳入文件中。

随着省直管市课题研究的不断深入,全国各省区都已经进入改革试点状态。省直管市,最关键的是要赋予县财政权(浙江模式)和行政权(也即人事权,海南模式)。能够彻底进行财政和行政两条腿改革的,典型者当属湖北省的仙桃、潜江和天门三个省直管市、以及河南省的济源市。

市管县体制(又称市领导县体制),市管县又称”市领导县”,是指以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作为一级政权来管辖周边的一部分县、县级市的体制。这种体制的形成是中国城乡经济一体化和政府管理一体化两个过程同步进行的重要结果,是中国有一个典型的农业国逐步转向一个工业国的重要标志。

建国初期,我国市领导县的行政区划体制。建国初期,我国就有少数城市实行市领就有少数城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此后,实行市领导体制的城市逐渐增多,50年代末达到第一次高潮,60年代初开始回落并进入低潮,70年代又逐渐复苏。从1982年开始,我国又掀起新一轮的市管县体制改革浪潮。目前,市管县体制已成为我国大多数地区的行政区划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