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学姐告学弟骚扰(清华女生称被学弟性骚扰 诅咒其社死 结局反转)

网友提问:

如何看待清华大学一学姐诬陷2020级学弟性骚扰事件?

优质回答:

清华腚姐的事情其实很简单,站在社会全局角度,如果对她没有惩罚,类似事情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跟老太摔倒讹人,轻生女不谢溺死救命人一样。哪天你想污蔑哪个男的,派个腚姐去,绝对效果拔群。

可 见老太摔倒不扶,见跳河轻生女人不救 都是个别事件,要是路上男人见到女人都得绕着走,这社会不知道还怎么和谐

其他网友回答

我只想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这女的体会一下什么叫网络暴力,什么是社死,这才是当务之急。。广大网友应该让她明白做人的道理。多说无益,行动起来吧!

其他网友回答

这是一个自我为是、自私、任性、个人权力极度膨胀的女大学生;其诬陷、诽谤学弟性骚扰,不仅仅是其思想意识肮脏,而且其道德品质存在缺陷。

这个学姐也把自己太当根葱了,其实在好多人眼中,她不过就是个故意做作,假装高贵,别人碰不得,碰一下就以为是都想性骚扰她的谋女郎。

沪上所谓的名媛曹译文是炫富翻车,自以为是个富二代,其实她爸是个不还钱的老赖,她也变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渣女。我们这位清华学姐,也把自己当成了艺术的女神,女神的屁股碰不得,碰了一下就要他人社交死,其心肠恶毒加歹毒,真是圣人讲的其心可诛!

清华培养出这种革命事业的接班人来,不能不说是教育的悲哀,这种人怎么和老百姓成鱼水关系?怎么能和无产阶级的革命群众有感情,这就是一个信口雌黄,无视他人尊严和权力的假道德婊。

清华大学也不能容忍这样一个假正经的伪道德婊肆意诬陷诽谤他人,用校规校纪对这位道德婊姐给予应有的处罚,这不仅是对清华的名誉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学子负责。

坚决支持学弟对这个所谓的学姐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追究她的侮辱诽谤罪,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她赔偿精神损害费。让她懂得我们是法治社会,不能由她为所欲为,要让她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关注我@漠北虎

一个有良知的法律人!

其他网友回答

不抨击她的长相,但是她说话的言辞真的很恶毒,你给别人带去那么多的伤害,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却连一个道歉都没有给受害者,你扮演受害者的时候声嘶力竭,你作为施暴者却毫无悔意。不提倡大家以牙还牙,走法律途径吧。

女生的怀疑没错,但处理方式实在过火,总结起来就是没有证据一心一意毁掉别人。身处高等学府,之乎者也一套一套,人肉搜索倒是轻车熟路,只能说其自学能力之强,不负清华之名。然辨别是非,求证修身之德行,却没学到皮毛。回到结果,似乎也没有比道歉更好的处理方式。但是否起到教育本人,乃至教育社会的效用,只能有待时间考量。我个人自然持悲观论点,互联网的发达前所未有,现在谁又记得马蓉之流呢?就连我自己也只会去研究如何避免群众的舆论导向。

自古以来就有被误会这样的事情发生。被误会确实是一件很恼火的事情,特别是男生被误会性骚扰女生。幸好这次有监控。希望这事没有给那位男生留下心理阴影。“瓜田李下”是从古文中提炼出来的,看来古人可能也是在那样的场合被误会、而且得到了惨痛的教训才总结出来的吧。

事情发生了,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就大肆宣扬散布舆论并贴出个人信息,这种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说确实不妥。在事情大白之下,如果相互真诚的道歉,事情或许会在一片看客误会之下散去,但如果一点诚意都没有,还趾高气扬的,这对于男生来说受到委屈、唾骂用什么来抹平?清华学姐事件的危机处理能力堪忧!

不能当鸵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此为契机来一场直播辩论,深刻探讨根源在哪?既可以化解危机,又能够进行学术研究,最后形成标准流程文件,反而提高了学校的声誉!公平公正发公告按学术问题走啊!因为清华本来就是搞研究的,这么好的案例,这么高的热度,让这么多自媒体来凑热闹,现在还想息事宁人!

如果没有监控,一个单纯的男孩子,还是清华大学的知识分子,以后的国家栋梁之才,他的所有的路,会因为这件事变成切断,努力20年的成就顷刻间化成乌有,被社会所绝缘。男孩子出门在外要学会保护好自己。这个女的的动机很明确了,目的就是报复,要毁掉这个男生的名誉,她自己也是这样发的。我再说一遍,这个女生发的所谓的“事实”,不是客观事实,而是个人的主观臆断。她是没有证据的无端猜测而已。她的整个行为逻辑是有报复成分在里面的。既然有报复成分在,你怎么就能认为她一定就不是想捏造呢?

这女的是豪横,不理解对别人造成的伤害,毕竟道德价值观这东西千人千面,可是你证据欠缺的情况下当众侮辱他人,且散布没证实的言论,泄漏她人隐私。对待这种扯皮的人男同学应该去咨询一下律师怎么处理(你愿意承受边际成本的情况下)。如果这个人渣不付出代价那社会就得付出代价。

告诽谤可能有点难。诽谤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要有诽谤他人的故意,这个案子里不太好判定行为人是否有故意的成分(个人认为行为人在做出让受害人社死的行为时,仍然认为受害人猥亵了她,所以行为人其实缺乏诽谤的故意)刑事责任可能不能成立。可以走民事诉讼。

现在还不够火,搞的不够大,多么好的煽动男女对立的题材啊,一如当年的扶老人。只要这女的能安然无恙,那我们就应该树立这样的社会共识,说自己被性骚扰的一定都是诬告,不是也是,不服的自己去试试。原理跟扶老人完全一致,我当然知道大部分老人根本不会讹人,但是我是不敢扶,打死也不敢扶,除非那是我家亲戚。我也当然知道发声的大部分都是真正的受害者,但是我不敢支持,怎么敢支持嘛,我今天支持一个,明天我身败名裂,太吓人了,还是一律认定为诬陷好了。

除非这个人渣用无比凄惨的下场告诉我,别怕,你看这个下场,傻子才会去这样做,正常人不会诬陷的。所以她捏造的事实是这个学弟就是个现行犯,你理解了吗?她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把一个嫌疑人直接定性成了现行犯。你捋清楚了这一点就知道了,她在此时能够宣扬的是“我怀疑被某人摸了屁股”。这个是既定事实也是她能够宣扬的极限。但是她实际宣扬的是,“就是某某某摸了我,我还要让他社会性死亡。”此时她是没有学弟摸了她的客观证据的。也没有司法机关给她背书,所以从这一点上她属于诽谤。我解释清楚了吗?

其他网友回答

以下是一点个人意见,不一定对,说出来一起讨论。

窃以为这位“学姐”在两件事上做的欠妥。

首先是面对疑似性骚扰的处理方法。性骚扰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遇到所有违法行为都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应该在事情发生之初就选择报警,然后等待警方调查结果。确实违法就依法制裁,是误会,当没事发生。误会有时难免,但这场闹剧似乎可以避免。而她在事情调查清楚之前就使用网络暴力对嫌疑人进行人身攻击。这几乎就是动用私刑。

其次是这位“学姐”的态度。看到下面的文字,又是“小东西”,又是“社死”,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我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太多影视作品里骄纵的女性形象影响。中国人以仁恕为美德,遇到事情要心平气和。不应该总是一蹦三尺高,一副老娘年轻漂亮天下第一的劲头。

最后还想提醒大家,我们不应该在讨论网络暴力的时候使用网络暴力,“清华”这个标签在这个事件里并不重要。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不管是什么样的背景。对这位“学姐”也应该就是论事,不要恶语相加,人身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