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谁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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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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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的历史波澜与演变前提

三省六部制的形成标志着相权由汉代的领袖制到隋唐的委员制的演变形成。相权一分为三归于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的长官为尚书令(唐朝因李世民任过尚书令,后人不敢在人,遂改成左右仆射),中书省的正长官为中书令,副长官为中书侍郎,下面属官有中书舍人,一般员额在七到八人之多。门下省的长官为侍中,副长官为侍郎,下属官员给事中。

唐代中央政府三省职权分配:

中书省掌发令,政府的一切最高命令皆由中书省发出,拥有拟撰诏敕之权。其中诏敕大多由下属官员中书舍人拟撰。中书省的全部中书舍人拟同一诏敕,被称为“五花判事”。然后,由中书令或中书侍郎从所有稿件中选定最优的一稿,略加补充润色,即成为正式的诏书。诏书形成后,呈送皇帝,皇帝只在上面写一敕字,此即成为皇帝的命令。然后,下发到门下省审核。

门下省掌审核,接到诏书后,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和侍郎进行复核,其中门下省的官员给事中参与审核意见。如果门下省不同意此诏书,将批注送还,被称为“涂归”,也称之为封还,驳还,封驳等。每一道命令必须得到门下省的审核通过,才能行之有效。如果门下省审核通过,完成复审手续,即送往尚书省执行。尚书省只有执行权没有过问权。

尚书省是政府中最大的行政机构,下辖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唐朝初的顺序是吏、礼、兵、民(因避李世民的讳改为户)刑、工。而现在的顺序是宋神宗时王安石变法形成的,此顺序一直沿袭到清末。尚书省的总办公为“都堂”。六部共二十四司,每部第一司为本司,即户部第一司为户部司。吏部主管人事及任用,户部掌管民政户口等事,礼部主管宗教教育事宜,兵部掌军事,刑部掌司法,工部主管建设,各有职掌。从汉朝的三公九卿到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不论从体制,还是从观念上都大大进步了。

宋朝

宋朝也有三省,中书省在皇宫中,门下省和尚书省都移到皇宫外面。只有中书省一家独大,并与枢密院(晚唐五代创造的新机构掌管军事)共称两府。《宋史·职官志》云: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

宋朝形成了中书为丞相,而门下省和尚书省不再涉及最高命令。最终,剩下中书省和枢密院对立,也就是行政权和军事权的对立。而财政权掌握在三司手中(户部司、盐铁司、度支司)。

《宋史·职官志一》记载:

“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又说:“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元朝

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掌行政,总领百官,上传下达。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设立枢密院掌兵权、设立御史台掌监察。中书省和枢密院的长官在后来都由皇太子兼领。另外还设宣政院掌管佛教及吐蕃事务,设通政院掌管驿站,将作院掌管式匠等。

明朝

从宋到元,中书省一直行使宰相职权。直到洪武十三年(1680年)废除中书省,只留下了中书舍人,仅为七品小官。中书门下都废了,只剩下尚书省,但不再设左右仆射。于是尚书省没有了长官,改由六部分头负责,被称之为六部尚书。明朝,六部中的本司为部长,六部有六个尚书,六部首长,各不相属。

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作殿阁大学士,并入值宫内的文渊阁,从而随侍皇帝,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这也就是“内阁”的雏形。后来,内阁地位不断提高,内阁大学士也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内阁首辅更是成为了权压重臣的“宰相”。

清朝

明朝废除了宰相,清代把这一制度沿袭下来,还是用内阁大学士处理国政。雍正时,又在内阁之外另设立一军机处。文华殿和武英殿原本是大学士办公的地方,雍正又在三大殿背后设立了军机处,这就是南书房。最初,是为了军事机密不经内阁,而军机处直接发出,后来逐渐变成政府实际重要政令,都在军机处,不在内阁。但军机处的军机大臣一般都是从内阁中的大学士中挑选的。

清代的六部满汉分开,一部中设一个满洲尚书,一个汉人尚书,两名满洲左右侍郎,两名汉人左右侍郎,并且满洲的尚书和侍郎权力要大过汉人。同时,尚书和侍郎都有单独上书言事的权力,导致尚书和侍郎之间形成了监督关系。最终的权力归于高高在上的皇帝。

清末1861年,清政府因西方列强入侵,不得不设立总理衙门管理洋务,通商和外交。总理衙门因作用巨大,地位高于六部,成为第一个常设的外交机构。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外务更加之重,虽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

总结:

三省六部制分化了宰相的权力,使其不能让政府权力过于集中。

三省六部之间机构权力分工明确,职责明化,有机利于政务的处理。

三省六部制早期尚能平衡皇权与相权,但后来逐渐被皇权所利用成为制约相权的工具。

明清六部彻底向皇帝一人负责,君主专制达到了顶峰。

其他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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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中央政府分工管理制度。

从历史上看,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了雏形。到了隋代的时候正式创立。唐代的时候逐步完善。宋代的时候进行了较大程度的调整。元代的时候引入了很多游牧民族的管理习惯,所以和唐宋时期有很大的差异。明代的时候,三省六部制被废除。由于唐代是最典型的三省六部制的,因此下面以唐代为例进行介绍。

三省分别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当然在某些历史时期还有别的名字,比如武则天时期,就用过凤仪鸾台等。但是最常见的就是这三个名字。从根本上讲,这么划分的目的是为了削弱丞相的权力。因为原来只有一个人掌握的权力,现在分给了多个人。

中书省的首长称为中书令,负责草拟政令。门下省的首长称为门下侍中,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的首长,称为尚书令,负责执行政令。下面又设有6个部,分别是吏部,民部,礼部,刑部,兵部和工部。分别负责管理官员,财政和民政事务,科举事务,司法事务,军事事务和工程建设。唐代初年,李世民曾经出任过尚书令,因此后世这一职位虚设没有人出任。尚书省的事务交由两位副官也就是左右尚书仆射管理。两人各自管理三个部。同样也是因为李世民的原因,民部为了避讳改称为户部。这就是三省六部的具体情况。

唐代时设立政事堂,供三省的长官协同议事。一般需要加同中书门下三品的职级才能进入。后来,皇帝为了进一步进行权力的分割,把一些并没有资格进入政事堂的人,强行加入进去。为了和那些三省的老资历长官们加以区别,获得的称号叫做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实行了一种很有趣的集体丞相制度。

尚书省的实际最高官员,由于品级和地位相对较低,所以一般是没有资格进入政事堂的。但实际上尚书省掌握行政权力是三省当中实际权力最大的。权力大但是给予较低的官员品级,是中国古代用来限制官员权力的一种方法。从唐代的官员任职情况来看,经常发生中书和门下省的高级官员去充当尚书省较低品级职位的情况。由此可以看出尚书省实际上是位卑权重。也可以看出所谓因为李世民出任过尚书令,后世不再任命尚书令的说法只是一个表面原因。根本的原因在于尚书令的权力太大。

总的来看,三省六部制是对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度进行了一次升级改造。三公九卿的特点是,这些人同属于最高官员序列,相互之间虽然有地位高低,但不是上下级关系。各自的权力以实际管辖的对象为例进行分配,独立性较强。三省制度下的一个特点就是按照国家管理的运作流程来进行权力划分。这就使得三省内部之间形成了一种互相节制的关系。这显然更有助于皇帝对于官僚系统的控制。

但是三省制度的缺陷还是非常明显的。主要体现在尚书省一家独大,因为行政权力始终是最重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皇帝采用不设尚书省主官,同时强化中书和门下两省官员权力的方式,实现三省的相对权力平衡。但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到了宋代的时候,采用增设大量新的职位的方式来分割官员权力。但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所以到了明代的时候,采用的办法是,废除丞相职务由皇帝直接管理六部。同时利用宦官和言官节制朝臣的权力。清代的时候,大体上沿袭了明代的政治体制,只是利用满清贵族取代了宦官在明代的政治生活中的功能。

三省六部制对后世影响深远。元代的时候设立行中书省,作为中央政府临时派往地方处理重要事务的机构。也就形成行省制度。后世一直沿用至今。明代的时候,废除丞相制度,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清代沿袭这种制度。晚清时期,在这个基础上吸收西方近代行政管理体制增设了新的机构,但是部这个名称保留了下来。

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这套制度是相对比较原始的中央官僚机构管理制度。但就当时而言,是全世界最先进的政府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