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到底有多厉害 曹雪芹到底有多厉害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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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到底有多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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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曹雪芹到底有多厉害?

前言:一部《石头记》足以说明问题,位列“四大名著”之首,中国古典文学的艺术巅峰。一、曹雪芹其人

曹雪芹名霑,字梦阮,“雪芹”是他的别号,又号芹圃、芹溪。约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卒于乾隆二十七年(1763年)除夕。曹家在康熙朝盛极一时,曹玺、曹寅及其伯父曹顒、父亲曹頫等任江宁织造一职前后达60余年。曹寅工诗能词,又是有名的藏书家,著名的《全唐诗》就是他主持刻印的。曹雪芹就是在这种繁盛荣华而又充满书香气的家境中度过了他到13岁为止的少年时代。

雍正即位后,曹頫被查办革职,抄没家产。曹家全部迁回北京后,曹雪芹曾在一所学堂当差,境遇潦倒,常常要靠卖画才能维持生活。他最后流落到北京西郊的一个小山村,生活困顿。乾隆二十六年(1762年)秋,他唯一的爱子夭亡。不久,他也含恨谢世,只留下一位新娶不久的继妻和一部未完成的书稿。《红楼梦》第一回记述道:“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他去世时,全书仅完成前八十回和后面的一些残稿。

二、曹雪芹与《红楼梦》

小说一开始的十几回,写林黛玉初入荣国府的见闻,写宁国府为秦可卿出殡时的声势,写元春选妃、省亲,像缓缓拉近的长焦镜头一样,层层推进地表现出贾府特殊的社会地位和令人目眩的富贵豪奢。但就在这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繁华景象中,透出了它不可挽救的衰败气息。钱财方面坐吃山空,内囊渐尽。而人才方面的凋零则是贾府衰败的真正原因,贾府的男性或炼丹求仙,或好色淫乱,或安享尊荣,或迂腐僵化。

贾宝玉是《红楼梦》的核心人物。在他身上应该有作者早年生活的影子,但也渗透了他在后来的经历中对社会与人生的思考。在贾宝玉身上,集中体现了小说的核心主题:新的人生追求与传统价值观的冲突,以及这种追求不可能实现的痛苦。小说的第一回,作者也似乎在有意识地运用一个神话模式作为小说的框架。作者以女娲补天神话为象征,女炼石补天时剩的一块石头,时间一久,通了灵性,便因自己不能有补天之用而日夜悲号。一僧一道将它化为一块美玉,就是后来贾宝玉出生时口中所衔的“通灵宝玉”,也就是“宝玉”本人。这个神话故事揭示了贾宝玉这一形象的本质特征——他是一个具有良材美质的“废物”。这似乎有些矛盾,但事实就是这样:他聪明无比,却厌恶读书;他是母亲眼中的命根子,但却是父亲眼中的“逆子”;他和大观园中的女孩们如胶似漆,但对老妈子却很少有什么好感;对秦钟他一见如故,但却视贾雨村为禄蠹……总之,凡是沾了利禄之气的人或物,都遭到他的蔑视和抛弃,因而,他就成为他的“诗礼簪缨之族”的“废物”,也成了社会政治结构的“废物”。贾宝玉便把他的全部热情灌注在一群年轻女性的身上。他是一个天生的“情种”。一岁时抓周,“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七八岁时,他就会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更有一句因林黛玉而起、对紫鹃所说的话:“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在贾宝玉看来,爱情已经成了生命的唯一意义。

在《红楼梦》中,宝黛两人既有一层表兄妹的现实关系,更有一层木石前盟的神话结构中的前身相爱关系。在现实关系中,他们的爱情是因长年耳鬓厮磨而形成,又因彼此知己而日益加深的。但这种爱情注定不能够实现为两性的结合,因为在象征的关系上,已经规定了他们的爱情只是生命的美感和无意义人生的“意义”。

包括黛玉在内的青年女性,寄托着作者的感情和人生理想,但她们在小说中无一例外地走向毁灭:有的被这腐败没落的贵族之家所吞噬,有的随着这个家庭的衰亡而沦落。由女儿们所维系着的唯一净土也不能为现实的世界所容存,所以《红楼梦》终究是一个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梦。

高鹗所续的后四十回,给人的感觉是收束有些急促,显得变故迭起,一片惊惶。语言文字上也相对逊色,不过从总体上看,后四十回还是保持了原作的悲剧气氛,这是难能可贵的。后四十回中写得最好的,是宝玉被骗与宝钗成婚、同时黛玉含恨而死的情节,在很大程度上感动了许多读者,以致有怀疑那可能就是曹雪芹的原稿。

三、《红楼梦》的价值

《红楼梦》在艺术上达到了中国小说前所未有的成就。从《红楼梦》前八十回看,这部作品的结构已经突破了原来章回长篇小说的模式。它以贾、林、薛、史四人的情感纠葛为中心线索,以他们生活的大观园为主要舞台,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社会背景,组织一个庞大的叙事结构。而这个结构据原作推测,又放在一个巨大的神话叙事结构中。贾、林、薛、史等人从情天幻海而来,终将回归仙境。

《红楼梦》最值得称道的,是人物形象的塑造。在《红楼梦》的主要人物中引人注目的,首先是王熙凤,作为荣国府的管家奶奶,她是《红楼梦》女性人物群中与男性的世界关联最多的人物。她“体格风骚”,玲珑洒脱,机智权变,心狠手辣。她貌似精明强干,在支撑贾府勉强运转的背后,她挖空心思地为个人攫取利益,放纵而又不露声色地享受人生。迟发月银用来放高利贷;私了官司以谋取暴利;而借机敲诈更是她的拿手好戏,连丈夫贾琏都不放过。因此作者将加速贾府沦亡的过错,有意无意地集中到了她身上,“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王熙凤在《红楼梦》中,无疑是写得最复杂、最有生气、最新鲜的人物。

薛宝钗的精明能干不下于王熙凤,但她温良贤淑,所以她的言行举止就显得委婉内敛。她有很现实的处世原则,能够处处考虑自己的利益,但她同样有少女的情怀,有对于宝玉的真实感情。但她和宝玉的婚姻最终却成了一种有名无实的结合,作为一个典型的“淑女”,她也没有获得幸福。

林黛玉是一个情感化的、“诗化”的人物。她的现实性格聪慧伶俐,由于寄人篱下,有时显得尖刻。另一方面,正因为她是“诗化”的,她的聪慧和才能,也突出地表现在文艺方面。在诗意的生涯中,和宝玉彼此以纯净的“情”来浇灌对方,便是她的人生理想。作为小说中人生之美的最高寄托,黛玉是那样一个弱不禁风的“病美人”,也恰好象征美在现实环境中的病态和脆弱。

值得注意的是,《红楼梦》中不仅写出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以及女尼妙玉这样一群上层的女性,还以深刻的同情精心刻画晴雯、香菱、鸳鸯等婢女的美好形象,写出她们在低贱的地位中为维护自己作为人的自由与尊严的艰难努力。这里晴雯的勇补雀金裘、笑撕纸扇、愤寄指甲;鸳鸯以死怒拒贾赦的淫威等,都给人以美好和光明的希望。

贾府中的男性如贾赦、贾珍、贾琏、贾蓉等,大都道德堕落,行止不端。他们享受着家族的繁华,是一群对财色贪得无厌的寄生虫。刘姥姥在《红楼梦》中,尤其是在后半部分,基本上成了重要人物。这位乡间老妇本是深于世故,以装痴弄傻的表演,供贾母等人取乐。然而,这一个出场时极似戏曲中丑角的人物,后来却成了巧姐的救命恩人。她可笑可怜却又可敬,人性含蕴十分丰富。在她的身上,表现了曹雪芹对下层人物的理解。

《红楼梦》的语言,既是成熟的白话,又简洁而略显文雅,或明朗或暗示,描写人情物象准确有力。它的对话部分,尤能切合人物的身份、教养、性格以及特定场合中的心情,活灵活现,使读者似闻其声、似见其人。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历史深度和社会批判意义的爱情小说。它颠覆了封建时代的价值观念,把人的情感生活的满足放到了最高的地位上,用受社会污染较少、较富于人性之美的青年女性来否定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士大夫阶层,从而表现出对自由的生活的渴望。

结语:从《红楼梦》一书的价值,就可以得出曹雪芹本人有多厉害,十年辛苦不寻常,字字看来皆是血。满纸荒唐言, 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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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儿也不夸张地说,曹雪芹可以说得上是全才。这一点,从他写的书里就能看出来。

第一,他很聪明

不然,一个笨得要命的人,怎么也写不出《红楼梦》里这么多生活、官场、市井里丰富的细节。

第二,见过世面。

除了聪明,还有家底支撑着他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就像宝玉那样“不务正业”的日子。世家子弟,好吃的吃过,好看的见过,从睁眼看这个世界开始,眼前的东西,不是精巧的艺术品,就是巧妙的物件,就算蹲家里玩蝈蝈,那个蝈蝈罐子,想必最次的也能顶得上普通人家至少大半月的开销。

也不知道流传的一个关于末代皇帝溥仪文物鉴定的小故事,是不是真的。

说的是被逐出宫之后的溥仪,表面上虽然还是风光,但实际上手头非常紧,开支要钱,打点关系要钱,所以,每月根本剩不下什么钱。无奈之下,他只能变卖一些当初从宫中带出来的东西来。

这些东西,就算再小,怎么也是皇宫里的古董,都十分值钱,但至于值多少钱,一开始有没有被人骗,估计大家心里都有数。

他从小生活在皇宫里,民间稀奇得不得的东西,本来就是他天天看见的东西,后来又靠卖这些东西来维持自己的生活,久而久之,什么东西值什么价格,他心里基本都有数。r所以,后来,找溥仪来看物件的人,就越来越多。

王国维有一天邀请溥仪到自己家来看物件,谁知道,看了两眼之后,溥仪说这些东西都是假货。

王国维说怎么可能是假的呢?自己可是花了大价钱的。

溥仪见他不相信,第二天就找来几个专门鉴定古董的专家过来鉴定,果然,专家们说,这些东西确实假的。王国维这才相信,他连忙询问溥仪是怎么看出这些东西是赝品的。溥仪不好意思地说,看这些东西时就感觉它们有些小细节和皇宫里面的不一样,所以,就这样下了结论。

可见,见过的世面,见过好东西,到底还是和常人不同。这应该就是老话里说的“观千剑而后识器”。同样的,身为世家子弟的曹雪芹,别的先不说,鉴别东西质量的绝活,是少不了的。

第三,学了不少手艺

他年轻的时候,有着家底支撑,有时间,有资本,只要有了兴趣,找些个牛人,大师来传授些技艺,也是件不费力的事件。

于是,他会刻章,会选料,怎么运刀,怎么布局,怎么从里到外地让一块普通料子变成别人买不起的样子,他做起来是得心应手。

于是,他会糊风筝,还能自己做风筝设计,能同时放起8只风筝在空中表演老鹰捉小鸡。他把这个他当作玩艺的手艺教给了一个普通人,那人学会后,回家乡开了一家小店,专做风筝,可以养活一家老少,别人说给曹雪芹听,他反而很惊奇:

“风筝之为业,真足以养家乎?”

于是,他会编织,否则也出不了晴雯病补雀金裘这一段故事:

先将子里拆开,用茶杯口大的一个竹弓钉牢在里面……

曹雪芹在做,只不过,书里变成了晴雯。

于是,他还会做菜,否则,《红楼梦》里就不会有豆腐皮包子、酸笋鸡皮汤、茄鲞、莲叶汤、香薷饮……以及他们的做法。

可惜,家道中落,饭要自己挣,家人要自己养。所以,当年那些不务正业的玩艺,此时就变成了养家的手艺。

他去教书、画画、给人鉴定字画,去给别的官员做师爷。只要能挣钱,又不过于违背自己心性的,什么活他倒也不挑剔。

所以,他确实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一个世家子弟,优秀的小说家,晚年,靠着当年不务正业的玩艺过日子,听起来真是够潦倒,够凄凉的。

但是在我看来,扎风筝教书的曹雪芹,比那时候那些没心没肺吸食民脂民膏的纨绔子弟,可敬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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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书中一段话,“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以此段话便知红楼原著者或是曹雪芹者,人生境界已达佛道之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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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历害什么?苦寒10年只写出家史由胜到衰的过程!作者占在资本主义的立场!刻化初几百人的,东西南北,春夏秋冬,男女老少,才子佳人!人物刻画的非常细微,而生动,因为人中论人,官场喑斗,妻妾贴身仕女也反映家府中,因为只有皇权!而家族也是走到三十年河西!作者的石头记,人物刻化之极!真是后无来者。